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订2020年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 、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 、组织管理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领导小组组长由负责院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担任,组员由系(所)负责人、学科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院纪检委员等若干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 5 名专业教师组成,并设组长1名。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考生复试次序、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相关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在指定系统实名身份验证基础上,学院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三、复试以及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学科及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复试分数线详见链接:http://yjszs.shu.edu.cn/info/1004/5162.htm
四 、招生名额(包括推免和统考)
社会学专业招收63人;人口学专业招收7人;人类学专业招收6人;民俗学专业招收5人;社会工作专业招收45人。
五 、复试时间、地点、形式
2020年5月15日-24日。复试具体安排通过邮件发送复试考生并确认邮件回执。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的形式进行,复试平台为ZOOM会议系统,备用腾讯会议系统。
六 、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2、复试材料《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必须提交)(2)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成绩单请于5月13日20:00前,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21.199.142/Other/ZS提交。 登录名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
七 、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复试总分300分。各部分比例为:专业课基础面试100分;专业课综合面试100分;英语口语和听力100分。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占50%,即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考生按学科分类别进行名次排序,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
八 、招生体检与复查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 、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021-66137115
学院联系电话:021-66134142
电子信箱:shuhui@oa.shu.edu.cn
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