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社会活动家,上海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创始人费孝通先生,继承和弘扬费孝通先生的学术思想和学术精神,设立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
一、奖励范围
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用于奖励热爱祖国、积极投身国家现代化建设、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刻苦钻研、开拓创新、成绩优异、有一定科研潜质的上海大学全日制在校社会学和人类学、经济学、历史学专业学生(本科生三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
二、奖励设置
奖励名额:每年奖励名额2人,其中本科生1人,研究生1人
推荐名额:学院按获奖人数 1:3产生推荐名单,其中本科生推荐 3人,研究生 3人
奖励金额:5000元/人
本奖学金由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评审办公室评审,奖学金由获奖学生所在学院自筹发放。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优良;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在专业研究领域中有突出表现;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本学年在以下方面有获奖或突出表现,在评奖中予以优先考虑(均需相关的证明或证书):
(1)在全国、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奖;
(2)担任社会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各方普遍认可;
(3)具有某项突出的专特长;
(4)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创建、科技发明、社会实践等)。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2023年9月15日-9月21日,学生填写《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1)、汇总表(附件 2),电子版按照“学号+姓名 ”发送至邮箱 915234474@qq.com,纸质版材料(审批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相关获奖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递交到社会学院 131办公室叶老师。
2.2023年9月22日-9月28日,由社会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按获奖人数 1:3 产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3.2023年10月7日16:00前,社会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将候选人申请材料(审批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相关获奖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及学院汇总表(附件2)交至费孝通教育奖学金评审办公室进行终评。
4.2023年10月上旬,费孝通教育奖学金评审办公室(社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5.2023年10月中旬,全校公示获奖名单。
附件:
1.《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学院汇总表》
上海大学费孝通奖学金评审办公室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
上海大学文学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