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大学寒暑期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10-12  莫晓燕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上海大学国际部通知,现根据《2024年“高地大”建设国际化平台一流创新拔尖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资助办法》相关规定,开展本年度寒暑期课程项目资助申请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该资助通知适合2024年1月至2024年9月期间参加学校国际部发布和实施的寒暑期项目同学,时间一般为1个月以下。请提醒学生按时提交资助申请,过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助对象

原则上资助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范围

学校层面与境外高校或机构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组织实施的寒暑期课程项目。

三、资助标准

按照项目开展所在国家(地区),资助金额分别为亚洲项目每生不超过3000元,其他欧美等地区项目每生不超过3500元。

四、资助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规或处分记录。

2.学习成绩优良,顺利完成境外学习任务并表现优良,获得外方出具的合格正式成绩单或学习证明。

3.学生出访前应在上海大学因公出国(境)系统中申报出境并完成审批。

五、资助流程

1.国际部根据2024年项目总经费以及各项目实际参加学生人数,确定项目资助额度。

2.项目学生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提出资助申请。

3.国际部负责学校层面寒暑期学分课程项目的资助认定和具体发放。

4.申请材料包括:《上海大学学生海外学习项目资助申请汇总表》、申请人填写的《上海大学学生海外学习项目资助申请表》、外方正式成绩单或学习证明、学习总结(新闻报道)及相关照片、其他证明出国参加项目并返回的材料(护照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或查询记录、机票发票等)。请确保材料完整、真实。(《汇总表》申请表》WORD版请联系辅导员获取)

规范性说明:1.出入境证明。出入境记录(出入境中国的)页复印件或移民局的出入境记录查询单(支付宝搜索移民局小程序,查询并打印);涉及多个记录的,须自行标明参加项目的相关记录。 2.往返机票凭证。乘机人、时间、地点须与出入境记录保持一致。国内机票:1)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原件或2)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内须备注订单号和航班信息。外航机票:1)invoice发票 或2)receipt收据或 3)itinerary订单,三选一。

六、时间节点

10月28日前,学生将认定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提交至学院129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xymo@shu.edu.cn,邮件主题备注“姓名+学号+寒暑期课程项目资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社会学院外事秘书 莫老师

电话:66135202


上一条:关于启动2024年度上海大学学生海外学习交流资助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24年上海都市社区调查(SUNS)正式启动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大学寒暑期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10-12  莫晓燕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上海大学国际部通知,现根据《2024年“高地大”建设国际化平台一流创新拔尖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资助办法》相关规定,开展本年度寒暑期课程项目资助申请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该资助通知适合2024年1月至2024年9月期间参加学校国际部发布和实施的寒暑期项目同学,时间一般为1个月以下。请提醒学生按时提交资助申请,过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助对象

原则上资助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范围

学校层面与境外高校或机构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组织实施的寒暑期课程项目。

三、资助标准

按照项目开展所在国家(地区),资助金额分别为亚洲项目每生不超过3000元,其他欧美等地区项目每生不超过3500元。

四、资助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规或处分记录。

2.学习成绩优良,顺利完成境外学习任务并表现优良,获得外方出具的合格正式成绩单或学习证明。

3.学生出访前应在上海大学因公出国(境)系统中申报出境并完成审批。

五、资助流程

1.国际部根据2024年项目总经费以及各项目实际参加学生人数,确定项目资助额度。

2.项目学生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提出资助申请。

3.国际部负责学校层面寒暑期学分课程项目的资助认定和具体发放。

4.申请材料包括:《上海大学学生海外学习项目资助申请汇总表》、申请人填写的《上海大学学生海外学习项目资助申请表》、外方正式成绩单或学习证明、学习总结(新闻报道)及相关照片、其他证明出国参加项目并返回的材料(护照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或查询记录、机票发票等)。请确保材料完整、真实。(《汇总表》申请表》WORD版请联系辅导员获取)

规范性说明:1.出入境证明。出入境记录(出入境中国的)页复印件或移民局的出入境记录查询单(支付宝搜索移民局小程序,查询并打印);涉及多个记录的,须自行标明参加项目的相关记录。 2.往返机票凭证。乘机人、时间、地点须与出入境记录保持一致。国内机票:1)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原件或2)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内须备注订单号和航班信息。外航机票:1)invoice发票 或2)receipt收据或 3)itinerary订单,三选一。

六、时间节点

10月28日前,学生将认定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提交至学院129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xymo@shu.edu.cn,邮件主题备注“姓名+学号+寒暑期课程项目资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社会学院外事秘书 莫老师

电话:6613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