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我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学生先进班集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2024 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向先进学习、向优秀看齐。现将我院评选2023-2024学年校、院两级优生优干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 学年在我院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2023 级原社区学院本科生、2024 级新生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思考,成绩优异,并获得本学年奖学金;
3.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在“志愿汇”APP 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2023年9月—2024年8月)不少于20 小时(志愿服务时长认定包括且不限于“志愿汇”的统计),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
4.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5.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与科创比赛。
(二)优秀学生干部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思考,成绩优异,并获得本年度奖学金。
3.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在“志愿汇”APP 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2023年9月—2024年8月)不少于20 小时(志愿服务时长认定包括且不限于“志愿汇”的统计),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
4.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5. 自觉承担学生工作,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管理服务、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等工作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班级、学院和学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三)学生先进班集体
1. 班级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团结一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全班无违纪违法者;
2. 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 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 班委成员勇于创新,以身作则,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参与思想教育、科技文化、文娱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5. 扎实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获得过校级“活力团支部”及以上相关荣誉的班级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
社会学院2023-2024学年共评选校级优秀学生25名、校级优秀学生干部4名和校级学生先进集体1个;院级优秀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和院级学生先进集体若干。
四、材料上报
(一)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表格格式不可调整可另附页。
(二)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 1000 字左右,以第三人称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三)时间节点。请于11月22日下午 17∶00 前各班将各类评优名单及完整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送至东区社会学院楼131办公室回胜男老师处(研究生)、叶小翠老师处(本科生),电子版材料研究生请各班级打包发送至shxytw2018@163.com,电子版材料本科生请各班级打包发送至shxytwzuzhibu@126.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夹名称注明:XX班(本/研)23-24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答辩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上海大学2023-2024 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班集体各学院名额分配
附件2: 上海大学2023-2024 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3: 上海大学2023-2024 学年学生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附件4: 上海大学2023-2024 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汇总表
注明:本学制内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以及曾获得学生先进集体的集体,本年度不重复评选本次校级荣誉;本学制内曾获得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以及曾获得学生先进集体的集体,本年度不重复评选本次院级荣誉。
共青团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