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19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工作安排,社会学院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进行如下具体的安排:
一、推荐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除学习成绩外,也要综合考虑在各类高水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在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文宏
副组长:刘玉照 袁浩
组员: 徐义圣 杨锃 庞保庆 刘娇蕾
三、推荐对象、条件及工作程序
1、推免对象及条件
推免工作的推荐对象应是上海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3)成绩优良,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4)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合格(即达到CET-6级报名资格),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5)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具备较好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7)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院各专业面试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直升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院不接受推免申请。
在符合学校推荐对象及条件的基础上,截至2017-2018学年夏季学期结束,本科各专业三年总平均绩点3.30以上(含3.30),修读完各专业所规定的5—7门专业主干课程(课程目录见附件二)的学生取得报名资格。
2、推免名额排序
推免研究生的学生选拔工作应本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进行。排序依据学生在校学习的绩点、学院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其他加分项三部分组成,总分最高为4.0,取小数点后3位计算。学院严格按照总分的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和推荐顺序,如遇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绩点成绩再进行排序。总分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总分=绩点*8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0%+加分项(占10%)
(1)绩点 =(总平均绩点+二级学科所要求的专业主干课的平均绩点)/2 ,占排序总分的百分之八十。
(2)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最高分4.0,占排序总分的百分之十。
(3)除学习成绩之外的其他因素加分,最高不能超过0.4。(见附件一)
3、综合素质面试安排
学生到学院教学秘书或辅导员办公室处领取报名表或从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信息并获得导师或辅导员的推荐意见,报名表于9月11日16点前交学院办公室131辅导员处。
社会学系和社会工作系将各自独立组织综合素质面试。参加面试的学生必须符合推免报名资格和推免条件。社会工作系面试定于2018年9月14日上午10:00,社会学院楼216。社会学系面试定于2018年9月12日下午1:30,社会学院楼216。面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状况、专业学术素质、英语沟通能力、未来学习规划等内容,学生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课程的情况也将作为重要的考察内容。
4、学院根据各专业班级情况将推免研究生的推免指标分配如下:社会学专业班推免名额5名(可推荐候选人数6名),社会工作专业班推免名额3名(可推荐候选人数4名),推免名额共计8名(可推荐候选人数10名),各专业推荐名额未满,不可转到其他专业。如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主动放弃,可从本专业推荐候选人中根据总分排序情况择优进行替补。
5、推免生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型、校内推荐和校外推荐。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6、初步推荐名单将于2018年9月14日确定并公示。
7、推荐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接受各界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上报推荐名单。
8、学生可选择申请普通推免生或本校支教团专项推免生,也可同时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退役复学推免生或体育特长推免生,但最终学院只推荐其中一项。具体的本校支教团推免生推荐工作情况请咨询学院刘娇蕾老师。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推免工作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
2.经学校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即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将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该生的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3.其他未尽事项及争议事项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发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附件:
1、社会学院本科生推免直升研究生加分条例
2、二级学科所要求的主干课程表
3、上海大学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4、上海大学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特殊学术专长生专用)
社会学院
2018年9月7日
附件一:
社会学院本科生推免直升研究生加分条例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19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社会学院在本次推免工作中,对于曾经在大学就读期间获得过国家、省市或者校级各项奖励和荣誉称号的学生个人(不包括团体奖,学术类团体项目除外),将予以适当的加分。因为排序总分按绩点计算,所加分数占总排序分的10%,最高加分不超过0.4分。具体规定如下:
一、个人获得以下国家级奖励或者荣誉称号,每项加0.2分。
1、在国家级科技、文化、艺术等活动与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若为科技竞赛类团体获奖,视为第一负责人个人进行加分。
2、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得到国家级表彰。
二、个人获得以下省市级奖励或者荣誉称号,每项加0.08分
1、在省、市级科技、文化、艺术等活动与竞赛中获得特、一、二等奖;若为科技竞赛类团体获奖,视为第一负责人个人进行加分。
2、获得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百优团员"等荣誉称号。
3、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得到省市级表彰。
三、个人获得以下校级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荣誉称号的认定以证书签章是否为上海大学或上海大学党委的签章为准),每项加0.02分
1、在省、市级科技、文化、艺术等活动与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校级科技、文化、艺术等活动与竞赛中获得特、一、二等奖。
2、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百优团员"等荣誉称号。
3、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得到校级表彰,同年度不超过一人次。
四、学术研究能力
1、在学院认定的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根据刊物级别给予加分0.02、0.04、0.06、0.1、0.2共五档。
2、参加全国、省(市)级学术论坛、会议并宣读论文,给予0.02的加分。
3、提供其他可佐证学术研究能力的材料,经学院认定,将给予不超过0.2的加分。
五、补充说明
1、所提请加分的项目均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2、相关证明材料由社会学院负责审核。
3、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者,采取就高原则。
4、对于上述规定未尽事宜或争议事项,可由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交由社会学院推免直升研究生领导小组裁定。
社会学院
2018年9月7日
附件二:
二级学科所要求的主干课程表
社会学专业
选拔课程:
社会学概论C、古典社会学理论A、现代社会学理论B、社会研究方法A、社会统计A、组织社会学B
社会工作专业
选拔课程:
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工作实务A、社会心理学A、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体制、社会研究方法A
社会学院
2018年9月7日
附件三:
上海大学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学院:__社会学院____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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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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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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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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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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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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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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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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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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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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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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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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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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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课程平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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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平均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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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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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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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绩排名
(排名/专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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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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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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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志愿(其中①②③项中只能选择一项,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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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普通推免生 □②本校支教团推免生 □③华东师大补偿专项
□④退役复学推免生□⑤体育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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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加分项需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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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学生导师或辅导员)审核意见:
推荐人对上述信息真实性已审核。
推荐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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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包括推荐理由、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能力状况及健康状况):
推荐人 (正体属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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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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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上海大学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特殊学术专长生专用)
学院(系)_____社会学院____________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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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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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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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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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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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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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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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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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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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绩排名
排名/专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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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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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4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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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6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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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述(奖励\科研\竞赛等,须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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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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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学生导师或辅导员)审核意见:
推荐人对上述信息真实性已审核。
推荐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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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包括推荐理由、政治思想、学术水平、能力状况及健康状况):
推荐人 (正体属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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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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