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
学院简介
系庆四十
系庆公告
系庆贺信
社院人说
系所介绍
院系领导
管理分工
学院工作
党务公开
院务公开
工会妇委
离退休工作
师资队伍
领军人才
教师名录
社会学系
社会工作系
人类学民俗学研究所
人口学研究所
特聘教授
博士后站
荣休教师
永远怀念
人才培养
本科生教育
培养方案
教学信息
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招生
培养动态
研究生成果
中法合作
社会科学方法班
费孝通论文奖
课程建设
精品课程
课程信息
学生获奖
科学研究
科研论文
学术著作
科研项目
学术会议
媒体报道
研究机构
市级平台
校院中心
学术刊物
学生工作
学工团队
团学工作
奖助学金
费孝通教育奖
邓伟志育才奖
李友梅教育基金
孙嘉明奖学金
田野调查奖
田野调查项目
毕业就业
招聘信息
校友之家
校友名录
校友风采
历任教工
相关下载
组织相关
人事相关
科研相关
外事相关
学生相关
教学相关
资产财务
综合类
空间预约
首页
-
教学教务
- 正文
关于2018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工作通知
创建时间:
2018-05-08
陈小红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24号),现启动我校2018年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1. 评定方案:以学院(系、所、中心)(以下简称"学院")为单位,依据《上海大学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办法(试行)》(附件1),制定符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评定方案与工作细则,并通知毕业研究生。
2.评定对象与条件:
(1)毕业时间为2018年的研究生;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评定类别:按照博士生、科学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三个类别,分别排序进行评定。
4. 学院公示与报送材料:学院评定结果须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学院报送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
(1)各学院制定的2018年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的工作细则(打印版须研究生院长审定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须在送达打印版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pygl@oa.shu.edu.cn
)
(2)《上海大学2018届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汇总表》(报表格式见附件2,打印版须研究生院长审定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须在送达打印版之前,电邮至
pygl@oa.shu.edu.cn
)
(3)提档学生材料的原件,其中获奖证书可提交复印件但必须先经学院审核,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须经科研秘书核实。
(4)申请留沪研究生的《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附件3)及留沪成绩单。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办理。
5. 联系方式
(1)时间:2018年5月8日至5月25日
(2)培养管理处地点:宝山校区A楼417室
(3)联系人:玄其飞
(4)联系电话:66135626
附件一:上海大学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办法(
试行).pdf
附件二:2018
届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汇总表.xls
附件三:2018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doc
附件四:2018
年非上海生源应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pdf
上一条:
2018届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汇总公示
下一条: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校内自习辅导信息表
Open Menu
首页
关于学院
返回上一级
学院简介
系庆四十
返回上一级
系庆公告
系庆贺信
社院人说
系所介绍
院系领导
管理分工
学院工作
返回上一级
党务公开
院务公开
工会妇委
离退休工作
师资队伍
返回上一级
领军人才
教师名录
返回上一级
社会学系
社会工作系
人类学民俗学研究所
人口学研究所
特聘教授
博士后站
荣休教师
永远怀念
人才培养
返回上一级
本科生教育
返回上一级
培养方案
教学信息
研究生培养
返回上一级
研究生招生
培养动态
研究生成果
中法合作
社会科学方法班
费孝通论文奖
课程建设
返回上一级
精品课程
课程信息
学生获奖
科学研究
返回上一级
科研论文
学术著作
科研项目
学术会议
媒体报道
研究机构
返回上一级
市级平台
校院中心
学术刊物
学生工作
返回上一级
学工团队
团学工作
奖助学金
返回上一级
费孝通教育奖
邓伟志育才奖
李友梅教育基金
孙嘉明奖学金
田野调查奖
田野调查项目
毕业就业
招聘信息
校友之家
返回上一级
校友名录
校友风采
历任教工
相关下载
返回上一级
组织相关
人事相关
科研相关
外事相关
学生相关
教学相关
资产财务
综合类
空间预约
首页
-
教学教务
- 正文
关于2018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工作通知
创建时间:
2018-05-08
陈小红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24号),现启动我校2018年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1. 评定方案:以学院(系、所、中心)(以下简称"学院")为单位,依据《上海大学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办法(试行)》(附件1),制定符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评定方案与工作细则,并通知毕业研究生。
2.评定对象与条件:
(1)毕业时间为2018年的研究生;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评定类别:按照博士生、科学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三个类别,分别排序进行评定。
4. 学院公示与报送材料:学院评定结果须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学院报送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
(1)各学院制定的2018年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的工作细则(打印版须研究生院长审定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须在送达打印版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pygl@oa.shu.edu.cn
)
(2)《上海大学2018届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汇总表》(报表格式见附件2,打印版须研究生院长审定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须在送达打印版之前,电邮至
pygl@oa.shu.edu.cn
)
(3)提档学生材料的原件,其中获奖证书可提交复印件但必须先经学院审核,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须经科研秘书核实。
(4)申请留沪研究生的《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附件3)及留沪成绩单。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办理。
5. 联系方式
(1)时间:2018年5月8日至5月25日
(2)培养管理处地点:宝山校区A楼417室
(3)联系人:玄其飞
(4)联系电话:66135626
附件一:上海大学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办法(
试行).pdf
附件二:2018
届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汇总表.xls
附件三:2018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doc
附件四:2018
年非上海生源应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pdf
上一条:
2018届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汇总公示
下一条: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校内自习辅导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