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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高校智库·聚焦人民城市③]原创|李友梅:以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人民城市人民建

创建时间:  2020-06-30  樊杰   浏览次数:   返回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表明未来我国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将更注重多方面参与和人尽其责的共同体思维,从而推进治理模式的深度转变和系统优化。"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概念的提出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观的深度体现,也是当前深度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发展理念的重要路径。为此,我们要从战略高度推动以下改革创新。
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基层自治共治的功能
四中全会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提升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高度,其要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让社会力量持续关注公共问题,进而形成长效、稳定的参与机制以及有序、理性、负责的参与精神——这也是"人民城市人民建"理念在社会治理领域的贯彻落实。
这是一个艰难的工作,因为它涉及社区公共性的培育,而公共性的培育又会涉及公共部门向社会领域的适度赋权和赋权后的秩序"把关"问题。如果没有一定的赋权,公共性就无法形成;但赋权后缺乏把关机制又容易引发不确定风险。当前社会治理实践中,基层治理部门往往难以塑造可依托的公共性,导致多元治理缺乏持久、稳定的聚合力和向心力。
未来上海基层党建需要探索嵌入式工作机制,以促进活力与秩序良性相依的新格局。一方面,党建的多层次引领功能要更注重"软"的价值引领、思想引领、人才引领和项目引领,进而形成能够激发和调适活力的嵌入式的柔性引领;另一方面,更具开放性的党建工作网络和平台,要为基层社区自治与共治所需的公共性的形成提供重要的赋权机制,进而不断激发多元治理活力。
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高质量发展
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是社会主体性的重要体现,上海要考虑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既能够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又能够有效把握发展秩序;既能够促进社会组织自身健康成长,又能促进社会治理共同体成长"的社会组织发展新路径,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面对未来,上海应鼓励各类社会组织紧密扎根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在现有民政业务部门扶持管理的基础上,上海要以自身比较有优势的区域化党建等基层治理网络为重要抓手,全面促进各类社会组织深入扎根、服务基层社区。
具体包括:街镇在构筑社区共治和自治体系时,要明确把社会组织吸纳进来;在推进社区大党建时,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地方治理的制度设计;在基层民主、议事制度安排中,强化社会组织公共精神的养成,使其成为代表群众反映诉求的通道建设;充实现有的街镇社会组织管理中心职能,使其成为引导社会组织进入社区治理体系的组织纽带。
进一步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发展理念在城市治理领域的一个重要呈现,就是构建以人民需求为导向的能够精准发力的公共服务体系。而在一个多元、分化、流动的现代社会,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形成可以激励政府、市场、社会跨界合作,多部门紧密协同的新型治理共同体理念。为此,需要探索四个方面的创新发展:
一是以科技支撑为保障,进一步提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运行效率,以大数据为支撑精准投送公共产品,助推政府职能转变;
二是以政务流程重塑为切入点,推动各部门高效协同,实现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着力点的服务型政府再造;
三是以引入自下而上的社会压力为突破口,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眼睛向下",深度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观;
四是以系统设计为支撑,进一步构建市、区、街镇、居村四级联动的系统治理体系,更为精准敏捷地化解各类治理难题。
综上所述,我们要鼓励公众从传统治理逻辑下的被动响应者,转变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下的积极行动者;要推动城乡社区从行政治理末梢,转变为居民基于现代社会公共意识而守望相助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治理体系的运行方式从政府大包大揽,转向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总之,我们要从高要求出发,推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基于此,我们将更有底气去探索一条人民城市发展的社会治理现代化之路。
(上海高校智库供上海学习平台原创专稿。供稿单位:上海大学,作者系上海大学基层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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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表明未来我国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将更注重多方面参与和人尽其责的共同体思维,从而推进治理模式的深度转变和系统优化。"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概念的提出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观的深度体现,也是当前深度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发展理念的重要路径。为此,我们要从战略高度推动以下改革创新。
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基层自治共治的功能
四中全会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提升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高度,其要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让社会力量持续关注公共问题,进而形成长效、稳定的参与机制以及有序、理性、负责的参与精神——这也是"人民城市人民建"理念在社会治理领域的贯彻落实。
这是一个艰难的工作,因为它涉及社区公共性的培育,而公共性的培育又会涉及公共部门向社会领域的适度赋权和赋权后的秩序"把关"问题。如果没有一定的赋权,公共性就无法形成;但赋权后缺乏把关机制又容易引发不确定风险。当前社会治理实践中,基层治理部门往往难以塑造可依托的公共性,导致多元治理缺乏持久、稳定的聚合力和向心力。
未来上海基层党建需要探索嵌入式工作机制,以促进活力与秩序良性相依的新格局。一方面,党建的多层次引领功能要更注重"软"的价值引领、思想引领、人才引领和项目引领,进而形成能够激发和调适活力的嵌入式的柔性引领;另一方面,更具开放性的党建工作网络和平台,要为基层社区自治与共治所需的公共性的形成提供重要的赋权机制,进而不断激发多元治理活力。
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高质量发展
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是社会主体性的重要体现,上海要考虑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既能够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又能够有效把握发展秩序;既能够促进社会组织自身健康成长,又能促进社会治理共同体成长"的社会组织发展新路径,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面对未来,上海应鼓励各类社会组织紧密扎根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在现有民政业务部门扶持管理的基础上,上海要以自身比较有优势的区域化党建等基层治理网络为重要抓手,全面促进各类社会组织深入扎根、服务基层社区。
具体包括:街镇在构筑社区共治和自治体系时,要明确把社会组织吸纳进来;在推进社区大党建时,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地方治理的制度设计;在基层民主、议事制度安排中,强化社会组织公共精神的养成,使其成为代表群众反映诉求的通道建设;充实现有的街镇社会组织管理中心职能,使其成为引导社会组织进入社区治理体系的组织纽带。
进一步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发展理念在城市治理领域的一个重要呈现,就是构建以人民需求为导向的能够精准发力的公共服务体系。而在一个多元、分化、流动的现代社会,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形成可以激励政府、市场、社会跨界合作,多部门紧密协同的新型治理共同体理念。为此,需要探索四个方面的创新发展:
一是以科技支撑为保障,进一步提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运行效率,以大数据为支撑精准投送公共产品,助推政府职能转变;
二是以政务流程重塑为切入点,推动各部门高效协同,实现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着力点的服务型政府再造;
三是以引入自下而上的社会压力为突破口,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眼睛向下",深度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观;
四是以系统设计为支撑,进一步构建市、区、街镇、居村四级联动的系统治理体系,更为精准敏捷地化解各类治理难题。
综上所述,我们要鼓励公众从传统治理逻辑下的被动响应者,转变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下的积极行动者;要推动城乡社区从行政治理末梢,转变为居民基于现代社会公共意识而守望相助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治理体系的运行方式从政府大包大揽,转向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总之,我们要从高要求出发,推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基于此,我们将更有底气去探索一条人民城市发展的社会治理现代化之路。
(上海高校智库供上海学习平台原创专稿。供稿单位:上海大学,作者系上海大学基层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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