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  2020-09-23  郑宏彩   浏览次数:   返回

为做好社会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上海大学2021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0】162号)的精神和工作安排,特制定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推免名额

1、普通推免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各专业普通推免名额,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如下:社会学专业班推免名额8名(可推荐候选人数10名),社会工作专业班推免名额3名(可推荐候选人数4名),推免名额共计11名(可推荐候选人数14名),各专业推荐名额未满,不可转到其他专业。如在公示期间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主动放弃,可从本专业推荐候选人中根据总分排序情况进行递补

如果各专业符合学校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数少于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多出的名额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2、本校支教团推免生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工作由学校团委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推荐工作咨询学院团委书记刘娇蕾老师。

学生可选择申请普通推免生或本校支教团推免生,同时申请无效。

二、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4.坚持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上海大学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社会学院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正式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19-2020学年夏季学期结束,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规定的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不接受推免申请。

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及推免名额排序

(一)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应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截至2019-2020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

(2)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

第二类:科研成果

第三类:竞赛成果

第四类:国际组织实习

第五类:体育竞赛成果

第六类:志愿服务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遴选指标的权重设定

1、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权重70%;

2学生全面发展相关六类指标合计权重为30%。各类别指标满分为1,乘以各类别权重后综合计算总分。每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学业综合成绩绩点(4分制)*0.7+4*0.3*(入伍服兵役*0.25+志愿服务*0.05+国际组织*0.1+科研成果*0.25+竞赛项目*0.25+体育竞赛*0.1

3.六类指标加分细则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权重0.25

(1)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分为85%。

(2)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得分为90%。

(3)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得分为95%。

(4)获得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得分为100%。

第二类:志愿服务权重0.05

志愿服务认定分以下级别:国家级、省市级、校级及疫情防控专项。其中,国家级,如:进博会、“挑战杯”等全国或国际科技创新类赛事志愿者等;省市级,如:省市级学术论坛志愿者等;校级,如:科技馆(自博馆)志愿者、樱花节志愿者、献血志愿者(含无偿献血)、迎新志愿者等。考虑到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志愿者所作的服务,特单列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专项,参考国家级基础分值认定。

所有志愿服务活动级别以证书盖章单位级别认定。

权重设定:

获得国家级志愿服务证书的,得分为85%;获得国家级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得分为100%

获得省市级志愿服务证书的,得分为70%;获得省市级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得分为80%

获得校级志愿服务证书的,得分为50%;获得校级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得分为55%

学生提出申请,提交大学期间志愿服务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至学院团委。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权重0.1

学院认可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上包含的国际组织,学生到相应国际组织实习并有证明材料,实习时长1个月到3个月项目的得分为20%3个月(含3个月)到6个月项目的得分为40%6个月及以上项目的得分为60%实习期间获得国家级以上与实习工作相关的嘉奖则得分为100%

第四类:科研成果,权重0.25

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学术期刊(仅限北大核心、南大核心期刊(CSSCI)、SSCI、SCI)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不含会议综述),学生作者单位需为上海大学,方可加分,其余情况不加分。同一篇论文发表于不同等级的学术刊物的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值,不同等级的论文加分细则如下:

《中国社会科学》,得分为100%

《社会学研究》,得分为80%

《社会》或SSCI检索论文,得分为70%

CSSCI或SCI检索论文,得分为30%

发表于北大核心、CSSCI扩展版期刊,得分为15%

第五类:竞赛成果,权重0.25

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项目详见附件4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取最高等级项计分。个人项目由项目承担者全部获得加分项。团队项目按照在获奖证书中排序计算,排名第一的同学获得加分项60%,其余同学平均获得剩余40%,同一类别不累加。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国家级等级

本项目得分

特等奖

100%

一等奖

80%

二等奖

50%

三等奖

30%

备注:若竞赛项目一等奖为最高奖项,则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100%、50%、30%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权重0.1

(1)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获1-8名,得分依次为100%、90%、80%、70%、60%、50%、40%、30%;

(2)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获1-8名,得分依次80%、70%、60%、50%、40%、30%、20%、10%;

(3)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单项比赛获1-6名,得分依次60%、50%、40%、30%、20%、10%。

(三)推免名额排序

推免遴选综合成绩总分学业综合成绩和相关项目指标加分组成,最高为4.0,取小数点后3位计算。学院严格按照推免遴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和推荐顺序,如遇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学业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如学业综合成绩相同,再按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竞赛成果、国际组织、志愿服务的各项得分按上述顺序进行比较,如果还存在相同的情况,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决定。

推免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推免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推荐社会学院2021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由张文宏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方案,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宏

副组长:徐义圣 袁浩 杨锃

成 员:李荣山 程明明 刘娇蕾  郑宏彩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工作由学校团委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学院纪检员对学院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联系电话:021-66137115

(2)学院成立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如有需要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3、推免工作的具体安排

923日下午4点前,学院制定并公布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报教务部审核

924日下午4点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并交《上海大学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1)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上海大学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附件2)至学院学工办刘娇蕾老师,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liujiaolei@shu.edu.cn

928日下午4点前,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包括各项加分及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同时将材料报教务部。

注意事项

1. 学院所有推免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透明,并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

2.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应签署《上海大学推荐2021年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3。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工作的要向所在单位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通过所在单位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3. 如发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争议双方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时陈述理由,最后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4. 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附件2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5. 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6.推荐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7.本实施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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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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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社会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上海大学2021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0】162号)的精神和工作安排,特制定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推免名额

1、普通推免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各专业普通推免名额,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如下:社会学专业班推免名额8名(可推荐候选人数10名),社会工作专业班推免名额3名(可推荐候选人数4名),推免名额共计11名(可推荐候选人数14名),各专业推荐名额未满,不可转到其他专业。如在公示期间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主动放弃,可从本专业推荐候选人中根据总分排序情况进行递补

如果各专业符合学校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数少于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多出的名额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2、本校支教团推免生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工作由学校团委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推荐工作咨询学院团委书记刘娇蕾老师。

学生可选择申请普通推免生或本校支教团推免生,同时申请无效。

二、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4.坚持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上海大学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社会学院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正式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19-2020学年夏季学期结束,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规定的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不接受推免申请。

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及推免名额排序

(一)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应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截至2019-2020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

(2)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

第二类:科研成果

第三类:竞赛成果

第四类:国际组织实习

第五类:体育竞赛成果

第六类:志愿服务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遴选指标的权重设定

1、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权重70%;

2学生全面发展相关六类指标合计权重为30%。各类别指标满分为1,乘以各类别权重后综合计算总分。每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学业综合成绩绩点(4分制)*0.7+4*0.3*(入伍服兵役*0.25+志愿服务*0.05+国际组织*0.1+科研成果*0.25+竞赛项目*0.25+体育竞赛*0.1

3.六类指标加分细则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权重0.25

(1)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分为85%。

(2)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得分为90%。

(3)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得分为95%。

(4)获得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得分为100%。

第二类:志愿服务权重0.05

志愿服务认定分以下级别:国家级、省市级、校级及疫情防控专项。其中,国家级,如:进博会、“挑战杯”等全国或国际科技创新类赛事志愿者等;省市级,如:省市级学术论坛志愿者等;校级,如:科技馆(自博馆)志愿者、樱花节志愿者、献血志愿者(含无偿献血)、迎新志愿者等。考虑到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志愿者所作的服务,特单列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专项,参考国家级基础分值认定。

所有志愿服务活动级别以证书盖章单位级别认定。

权重设定:

获得国家级志愿服务证书的,得分为85%;获得国家级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得分为100%

获得省市级志愿服务证书的,得分为70%;获得省市级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得分为80%

获得校级志愿服务证书的,得分为50%;获得校级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得分为55%

学生提出申请,提交大学期间志愿服务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至学院团委。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权重0.1

学院认可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上包含的国际组织,学生到相应国际组织实习并有证明材料,实习时长1个月到3个月项目的得分为20%3个月(含3个月)到6个月项目的得分为40%6个月及以上项目的得分为60%实习期间获得国家级以上与实习工作相关的嘉奖则得分为100%

第四类:科研成果,权重0.25

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学术期刊(仅限北大核心、南大核心期刊(CSSCI)、SSCI、SCI)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不含会议综述),学生作者单位需为上海大学,方可加分,其余情况不加分。同一篇论文发表于不同等级的学术刊物的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值,不同等级的论文加分细则如下:

《中国社会科学》,得分为100%

《社会学研究》,得分为80%

《社会》或SSCI检索论文,得分为70%

CSSCI或SCI检索论文,得分为30%

发表于北大核心、CSSCI扩展版期刊,得分为15%

第五类:竞赛成果,权重0.25

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项目详见附件4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取最高等级项计分。个人项目由项目承担者全部获得加分项。团队项目按照在获奖证书中排序计算,排名第一的同学获得加分项60%,其余同学平均获得剩余40%,同一类别不累加。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国家级等级

本项目得分

特等奖

100%

一等奖

80%

二等奖

50%

三等奖

30%

备注:若竞赛项目一等奖为最高奖项,则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100%、50%、30%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权重0.1

(1)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获1-8名,得分依次为100%、90%、80%、70%、60%、50%、40%、30%;

(2)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获1-8名,得分依次80%、70%、60%、50%、40%、30%、20%、10%;

(3)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单项比赛获1-6名,得分依次60%、50%、40%、30%、20%、10%。

(三)推免名额排序

推免遴选综合成绩总分学业综合成绩和相关项目指标加分组成,最高为4.0,取小数点后3位计算。学院严格按照推免遴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和推荐顺序,如遇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学业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如学业综合成绩相同,再按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竞赛成果、国际组织、志愿服务的各项得分按上述顺序进行比较,如果还存在相同的情况,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决定。

推免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推免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推荐社会学院2021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由张文宏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方案,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宏

副组长:徐义圣 袁浩 杨锃

成 员:李荣山 程明明 刘娇蕾  郑宏彩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工作由学校团委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学院纪检员对学院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联系电话:021-66137115

(2)学院成立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如有需要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3、推免工作的具体安排

923日下午4点前,学院制定并公布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报教务部审核

924日下午4点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并交《上海大学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1)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上海大学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附件2)至学院学工办刘娇蕾老师,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liujiaolei@shu.edu.cn

928日下午4点前,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包括各项加分及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同时将材料报教务部。

注意事项

1. 学院所有推免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透明,并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

2.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应签署《上海大学推荐2021年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3。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工作的要向所在单位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通过所在单位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3. 如发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争议双方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时陈述理由,最后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4. 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附件2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5. 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6.推荐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7.本实施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

2020年9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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