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社会学院干部宣布会在学院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段勇,校党委常委、组织人事部常务副部长、组织处处长刘丽兰,社会学院班子成员及教师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刘丽兰同志主持。
刘丽兰同志代表校党委宣读干部任命决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任命黄晓春同志为社会学院院长。

黄晓春同志作表态发言,衷心感谢学校党委的信任与培养,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履责,团结带领学院班子和全院师生,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凝聚共识、开拓进取,努力推动社会学院各项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社会学院班子成员依次作表态发言,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学校党委决定,将全力支持学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团结协作,主动担当作为,共同推进学院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段勇同志作总结讲话。他充分肯定了社会学院近年来取得的发展成绩,并对学院下一步建设提出希望: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引领力;二是立足学院实际,推进综合改革落地见效,聚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和社会服务等重点工作,持续推动学院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院学科优势和育人功能,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