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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2-05-12  叶小翠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同学: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校训精神和钱伟长教育思想,培养全面发展的卓越创新人才,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栋梁,学校特设立上海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上海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应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最为优秀,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贡献的同学。现将我院关于开展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22 年 4 月在册的学制期内在校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本次校长奖学金设立特等奖优秀奖,总获奖名额不超过15 人,其中特等奖不超过 2 人(若符合特等奖评选条件的学生数量不足,可空缺)。

三、评选条件

(一)校长奖学金优秀奖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践行“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牢记“自强不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校训精神。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入校后无违法违纪行为。

3.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本学年须获上海大学教育奖学金。

5.本学年须参加体质测试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是否符合免测条件及特殊原因由体育学院负责认定。

6.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在申请前须已参加50米游泳测试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是否符合免测条件及特殊原因,由体育学院负责认定,非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对此项不作要求。

7.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学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由认定相当此级别的荣誉称号的;

(2)本学年在国家、省市级科技、文体等正式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学校科技、文体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3)本学年在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践行校训精神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二)校长奖学金特等奖

特等奖评选条件为在符合优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1次以上特等上海大学教育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或宝钢奖学金,成绩绩点在本专业前 10%,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的创新性科研成果(第一单位为上海大学,署名原则上为第一作者)、创新创业成果(主要负责人)在国家级竞赛中获二等奖(银奖)及以上荣誉;

(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 2 项;

(3)在指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 1 篇且为第一作者;

(4)本人的独立原创类作品在社会获得巨大影响力。

2.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武警)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在贫困地区公派支教两年以上并有突出贡献;在重大灾难中主动参与救援被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见义勇为被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参与重大活动志愿者工作有突出表现。

3.有其他先进事迹,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本次校长奖学金评选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复评、终评和学校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学生申请5月12日-5月17

通过学生自荐或学院推荐,学生可登录本硕博全生命周期统一管理平台

(http://xuegong.shu.edu.cn/xsfw/sys/xggzptapp/index.do?min=1#/gzzm)—学生服务—奖学金模块提交奖学金申请。同时,请将《2020-2021年上海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校长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按照格式要求,统一学号+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 tracy_1024@163.com。

(二)学院初评5月18-5月24

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选,按照分配名额(社会学院拟推荐1名)遴选推荐人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并将结果上报至学校。

(三)学校复评5 月27日-6 月5日

对各学院推荐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校内公示,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差额产生20名候选人进入终评环节,同时启动校长奖学金特等奖申请,20名候选人可直接通过本硕博管理平台奖学金模块申请校长奖学金特等奖。

(四)学校终评6 月中旬

学校采取公开答辩方式(先优秀奖后特等奖的顺序)对20 名候选人进行终评,按照特等奖不超过2人,总获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产生获奖者拟定人选。

(五)学校公示6 月中下旬

对获奖者名单进行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报学校批准并发文公布。后期将组织获奖者在学业发展指导工作中发挥榜样引领和朋辈帮扶作用,并择机举行颁奖典礼。

附件:1.2020-2021 学年上海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0-2021 学年校长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

3:奖学金信息平台操作手册(学生)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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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2-05-12  叶小翠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同学: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校训精神和钱伟长教育思想,培养全面发展的卓越创新人才,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栋梁,学校特设立上海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上海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应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最为优秀,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贡献的同学。现将我院关于开展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22 年 4 月在册的学制期内在校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本次校长奖学金设立特等奖优秀奖,总获奖名额不超过15 人,其中特等奖不超过 2 人(若符合特等奖评选条件的学生数量不足,可空缺)。

三、评选条件

(一)校长奖学金优秀奖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践行“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牢记“自强不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校训精神。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入校后无违法违纪行为。

3.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本学年须获上海大学教育奖学金。

5.本学年须参加体质测试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是否符合免测条件及特殊原因由体育学院负责认定。

6.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在申请前须已参加50米游泳测试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是否符合免测条件及特殊原因,由体育学院负责认定,非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对此项不作要求。

7.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学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由认定相当此级别的荣誉称号的;

(2)本学年在国家、省市级科技、文体等正式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学校科技、文体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3)本学年在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践行校训精神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二)校长奖学金特等奖

特等奖评选条件为在符合优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1次以上特等上海大学教育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或宝钢奖学金,成绩绩点在本专业前 10%,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的创新性科研成果(第一单位为上海大学,署名原则上为第一作者)、创新创业成果(主要负责人)在国家级竞赛中获二等奖(银奖)及以上荣誉;

(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 2 项;

(3)在指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 1 篇且为第一作者;

(4)本人的独立原创类作品在社会获得巨大影响力。

2.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武警)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在贫困地区公派支教两年以上并有突出贡献;在重大灾难中主动参与救援被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见义勇为被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参与重大活动志愿者工作有突出表现。

3.有其他先进事迹,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本次校长奖学金评选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复评、终评和学校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学生申请5月12日-5月17

通过学生自荐或学院推荐,学生可登录本硕博全生命周期统一管理平台

(http://xuegong.shu.edu.cn/xsfw/sys/xggzptapp/index.do?min=1#/gzzm)—学生服务—奖学金模块提交奖学金申请。同时,请将《2020-2021年上海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校长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按照格式要求,统一学号+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 tracy_1024@163.com。

(二)学院初评5月18-5月24

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选,按照分配名额(社会学院拟推荐1名)遴选推荐人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并将结果上报至学校。

(三)学校复评5 月27日-6 月5日

对各学院推荐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校内公示,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差额产生20名候选人进入终评环节,同时启动校长奖学金特等奖申请,20名候选人可直接通过本硕博管理平台奖学金模块申请校长奖学金特等奖。

(四)学校终评6 月中旬

学校采取公开答辩方式(先优秀奖后特等奖的顺序)对20 名候选人进行终评,按照特等奖不超过2人,总获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产生获奖者拟定人选。

(五)学校公示6 月中下旬

对获奖者名单进行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报学校批准并发文公布。后期将组织获奖者在学业发展指导工作中发挥榜样引领和朋辈帮扶作用,并择机举行颁奖典礼。

附件:1.2020-2021 学年上海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0-2021 学年校长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

3:奖学金信息平台操作手册(学生)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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