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学生集体,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我院评选2024-2025学年校、院两级优生优干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24-2025学年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2024级原大类分流本科生、2025级新生、延期毕业学生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
1. 热爱祖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思考,成绩优异,并获得本年度奖学金;
3.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在“志愿汇”APP 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2024年9月-2025年8月)不少于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认定包括且不限于“志愿汇”的统计),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
4.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5.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优秀学生干部
1. 热爱祖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思考,成绩优异;
3.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在“志愿汇”APP 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2024年9月-2025年8月)不少于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认定包括且不限于“志愿汇”的统计),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
4.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5. 自觉承担学生工作,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管理服务、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等工作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班级、学院和学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三)学生先进班集体
1. 班级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团结一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全班无违法违纪者;
2. 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 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 班委成员勇于创新,以身作则,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参与思想教育、科技文化、文娱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5. 扎实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获得过校级“活力团支部”及以上相关荣誉的班级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
社会学院2024-2025学年共评选校级优秀学生若干和校级学生先进班集体若干;院级优秀学生若千、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若千和院级学生先进班集体若干。
四、材料上报
(一)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规范填写打印,登记表中基层意见栏须加盖院级公章。
(二)个人和班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撰写,并附上获奖证明。
(三)时间节点。请于11月18日下午17∶00前各班将各类评优名单及完整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送至东区社会学院楼131办公室回胜男老师处(研究生)、叶小翠老师处(本科生),电子版材料研究生请各班级打包发送至shyjs2018@163.com,电子版材料本科生请各班级打包发送至sspsshu@163.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夹名称注明:XX班(本/研)24-25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答辩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注明:
曾获得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班集体的同学、集体本年度不重复评选本次院级荣誉。
共青团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