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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社会学院研究生优生优干评选细则和通知

创建时间:  2015-11-11     浏览次数:   返回

社会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团中央《关于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精神,根据《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习、工作、志愿者服务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集体,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现决定在全院研究生年级开展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5年7月前在上海大学全日制就读的研究生(包含硕士、博士)和研究生班集体。(即13级、1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15级新生、已毕业研究生、延长学籍研究生、在职研究生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的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等相关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状态。学习成绩良好,无学位课低于75分。在14-15学年中有任意一学期社区行为等第为C等(含C等)以下者,则该生不能评为校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院(系、中心)的各项活动,在研究生工作党委、研究生工作团委、研究生联合会以及学院研究生党团学组织、社区或全校性社团担任主要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学习成绩良好。在14-15学年中有任意一学期社区行为等第为C等(含C等)以下者,则该生不能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集体的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评选范围包括学生班级、生活园区楼宇等集体,学生社团不在评选范围。
具体评比标准请参见《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
三、名额分配
1、研究生工作团委分配给社会学院的名额为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1名、上海大学优秀学生9名。
2、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名额下放至各个相关支部,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我申报、党党支部审核,研究生党总支答辩程序,评比采用差额评选方式产生(差额推荐名额表请见附件)。
3、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是对近一年来学院研究生党、团、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的嘉奖,候选人由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组织推荐、考察并直接确定,不下放至党支部参评。
4、所有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差额推荐候选人均需参加学院评优答辩,由答辩委员会根据其日常表现和答辩表现进行打分,最终根据答辩评分、日常表现及专业调节等因素最终确定候选人上报校团委
5、答辩委员会由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生党总支委员(参与答辩者回避)、负责研究生工作相关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名单另行公布。
6、最终名单经社会学院研究生直属党支部召开扩大会议(由党总支委员及各支部书记组成)投票表决决定,并张榜公示。
7、优秀集体由各集体自荐,研究生党总支最终确认,优秀集体材料为1000字。
四、评选要求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进行自评打分,于201511月15日12点前将自评表打印版及个人介绍(200字)左右打印版交给各党支部书记,并将电子稿发至所在支部书记的邮箱,过期做自动弃权处理。
2、各研究生党支部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由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班长组成评议小组,根据申报人自评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经排序后确定本支部排序和拟推荐名单,并按照下发表格进行排序。
3、各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要于201511月12日12点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同学评比事宜,并告之所有同学"差额"的基本原则,确保推荐的民主公正。必须11月1520点前组织审核,将支部委员会排序后的拟推荐名单告知支部所有同学,征求支部同学的意见。在征求支部同学无异议的情况下,各支部将拟推荐名单排序表与该推荐者的相关资料电子版(包括申报表、1000字材料和200字个人介绍)打包,于111816前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李亚宁邮箱18717963251@163.com。
4、各党支部书记务必于2015年11月19日20点前所有拟申报的学生的申报材料、个人自评表和个人介绍文字版汇总收齐上交给研究生直属党支部副书记李亚宁
5、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拟定于11月2314举行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6、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于答辩后举行总支扩大会议,最终确定上报名单,并张榜公布。
    7、对于评选程序及相关疑问,可咨询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如对于评选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学院研究生党总支书记陈然老师或者学院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卢小芳老师。
五、时间节点
    11月10日—11月15日       通知下发给每位学生,学生自主报名
11月16日—11月18       党支部审核,党支部答辩,确定支部排序
11月17日—11月18日       在学生自主报名的基础上, 由支部组织答辩,根据自评表和答辩情况,进行汇总排名报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11月19日—11月20日       支部递交纸质版材料给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11月23                   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组织答辩评审
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研究生党总支书记和研究生专兼职委员、学院研究生教学院长、教学秘书、专业教师代表和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11月23日—11月25日       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三天。
11月26日                   递交材料
、工作要求
1、评选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应由基层党支部、班、团组织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名单必须经院系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三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院系、单位应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本次评选工作,并制定实际操作的评选细则。
、材料上报
1、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上交申请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表格只能一页,不可随意调整,事迹材料可以附页)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可包含思想、学习、工作、社区表现、社会实践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
3、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上交电子版表格和事迹材料合并成一个文件,文件名:学号+姓名,eg:13720000某某.doc。
 
 
 
 
                           中共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总支委员会
                                           2015.11.10
 

附件1.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
项目
指标
分数
备注
自评分
1、学习科研方面
所有课程考核及格;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
5
优生必须具备
 
(2)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分高于88分
1
 
 
(3)科研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Ø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核心期刊认定按研究生部要求);
Ø 在一本与本专业相关且公开出版的书籍中撰写五万字以上;
Ø 参加一项与本专业相关的纵向课题排名前五位,且课题已结题报告;
Ø 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刊登在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中;
3
不进行累加
 
(4)论文获得相关学术奖励(市级及以上专业学科学会)
1
不进行累加
 
2、思政和自我管理方面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进步,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德良好,无不良记录或处分
2
必须具备
 
(2)曾获得上海大学文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实践活动积极分子
3/2/1
不进行累加
 
(3)曾获得上海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党务工作者/上海大学社区优秀学生标兵/上海大学百优团员/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及提名/上海大学感动校园人物;
3
异项累加、同项不累加
 
(4)曾担任社区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楼长及以上)
1
 
 
(5)个人获得社区其他奖励
1
不累加
 
(6)社区表现良好,无C等第
2
必须具备
 
(7)、承担校园党务团建工作一年以上,担任各级学生干部。(按照14-15年度所担任职务)
支部党书记(3)(如获得校级集体奖励再加1分)
以上项目累加,取最高值
 
支部委员(1.5
 
团支部书记(1.5
 
班长(1.5)(如获得校级集体奖励再加1分)
 
团总支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1
 
研究生会干事(0.5)
 
研究生会副部长、部长(1.5
 
研究生会副主席、秘书长(2.5)
 
党总支博士生委员、毕业生委员(3)
 
党总支宣传委员、组织委员(3
 
团总支书记、研究生会主席(5)
 
党总支副书记(5.5)
 
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2)如为主席团成员,再加1分
 
3、校园文化建设方面
(1)在读研究生期间需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至少一次(校园文化活动指迎新晚会演出、学术节组织工作或演讲、体育节开幕比赛或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艺术节合唱比赛、献血等),以上情况需经各党支部认定有效;
3
必须具备
 
(2)按时参加每次的研究生首日教育活动
3
必须具备
 
(3)参加校园活动5次以上(校园文化活动指迎新晚会演出、学术节组织工作或演讲、体育节广播操比赛或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艺术节合唱比赛等)获得校级奖励;
3
 
 
所参加的校园活动获得校级奖励(1)
须有证书
 
(4)策划和组织各类校园活动5次以上(校园文化活动指迎新晚会演出、学术节组织工作或演讲、体育节广播操比赛或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艺术节合唱比赛、献血等)
3
 
 
策划和组织的校园活动获得校级奖励(1)
 
 
(5)组织策划其它各类活动3次以上(党支部、团支部和班级活动)
2
 
 
(6)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创新性贡献,所策划活动或所负责的集体获得市级荣誉 
5
 
 
4、其它
(1)党员必须党组织生活全勤(经总支批准除外)(非党员2分自动获取)
2
必须具备
 
(2) 党员年度评定必须在B等以上(非党员2分自动获取)
2
必须具备
 
(3)在读研究生期间参加西部志愿者活动
2
 
 
(4)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负责人3分(获得校级奖项加1分,市级奖项3分)担任实践团成员1分
3
 
 
(5参加大型活动志愿者
2
不累加
 
 
6)其他学院认可的志愿者活动每项1分,每项活动时间至少两个工作日
列明活动时间地点和负责人,并提供佐证材料
 
 
5、自评总分
 
 
 
 
6、支部确认审核总分
 
 
 
 
说明:
1、"不累加"为单项目得分项目,不重复按次计算。异项之间以"/"隔开。
3、"必须具备"为必须通过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即视为不符合申报要求。
4、有关情况党支部必须在以相关材料作为辅助说明的基础上审定,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定。
5、最终自评分数经党支部支委会扩大会议审核确认,并在支部范围内公布名次。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2
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院
 
专业
 
学号
 
政治面貌
 
担任职务
 
联系电话
 
申报类别
( )优秀学生         (请在申报类别前打勾)
( )优秀学生干部
个人简历
 
 
 
 
奖惩纪录
 
 
主要事迹
 请详见附页
 
 
 
(可附页)
学院(系)团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院(系)党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校意见
 
 
签名:        
公章        

附件3                
上海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
集体名称
      学院(系)           系(专业)                班
集体人数
 
团员人数
 
党员人数
 
指导教师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集体负责同学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
 (可附页)
 请详见附页
 
 
 
 
 
 
 
 
 
 
 
 
 
 
学院(系)团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院(系)党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校意见
 
 
          签名:        
公章        

 附件4
上海大学2015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汇总表
支部                    
获奖类型
姓  名
学  号
排  序 
(由高到低)   
校优秀学生
 
 
 
 
 
 
 
 
 
 
 
 
 
 
 
 
 
 
 
 
 
 
 
 
 
 
 
 
 
 
 
 
 
 
 
 
 
 
 
 
 
 
 
 
 
 
 
 
 
 
 
 
 
 
 
 
 
 
 
 
校优秀学生干部
 
 
 
 
 
 
 
 
 
 
 
 
 
 
 
 
 
 
 
 
 
 
 
 
 
 
 
校先进集体
 
 
 
 
 
 
 
 
 
支部审核情况
 
  
:所报各类奖项请按优先顺序做好排序;"公示情况"一栏需要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名确认。
 
社会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团中央《关于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精神,根据《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习、工作、志愿者服务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集体,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现决定在全院研究生年级开展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5年7月前在上海大学全日制就读的研究生(包含硕士、博士)和研究生班集体。(即13级、1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15级新生、已毕业研究生、延长学籍研究生、在职研究生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的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等相关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状态。学习成绩良好,无学位课低于75分。在14-15学年中有任意一学期社区行为等第为C等(含C等)以下者,则该生不能评为校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院(系、中心)的各项活动,在研究生工作党委、研究生工作团委、研究生联合会以及学院研究生党团学组织、社区或全校性社团担任主要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学习成绩良好。在14-15学年中有任意一学期社区行为等第为C等(含C等)以下者,则该生不能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集体的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评选范围包括学生班级、生活园区楼宇等集体,学生社团不在评选范围。
具体评比标准请参见《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
三、名额分配
1、研究生工作团委分配给社会学院的名额为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1名、上海大学优秀学生9名。
2、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名额下放至各个相关支部,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我申报、党党支部审核,研究生党总支答辩程序,评比采用差额评选方式产生(差额推荐名额表请见附件)。
3、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是对近一年来学院研究生党、团、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的嘉奖,候选人由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组织推荐、考察并直接确定,不下放至党支部参评。
4、所有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差额推荐候选人均需参加学院评优答辩,由答辩委员会根据其日常表现和答辩表现进行打分,最终根据答辩评分、日常表现及专业调节等因素最终确定候选人上报校团委
5、答辩委员会由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生党总支委员(参与答辩者回避)、负责研究生工作相关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名单另行公布。
6、最终名单经社会学院研究生直属党支部召开扩大会议(由党总支委员及各支部书记组成)投票表决决定,并张榜公示。
7、优秀集体由各集体自荐,研究生党总支最终确认,优秀集体材料为1000字。
四、评选要求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进行自评打分,于201511月15日12点前将自评表打印版及个人介绍(200字)左右打印版交给各党支部书记,并将电子稿发至所在支部书记的邮箱,过期做自动弃权处理。
2、各研究生党支部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由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班长组成评议小组,根据申报人自评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经排序后确定本支部排序和拟推荐名单,并按照下发表格进行排序。
3、各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要于201511月12日12点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同学评比事宜,并告之所有同学"差额"的基本原则,确保推荐的民主公正。必须11月1520点前组织审核,将支部委员会排序后的拟推荐名单告知支部所有同学,征求支部同学的意见。在征求支部同学无异议的情况下,各支部将拟推荐名单排序表与该推荐者的相关资料电子版(包括申报表、1000字材料和200字个人介绍)打包,于111816前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李亚宁邮箱18717963251@163.com。
4、各党支部书记务必于2015年11月19日20点前所有拟申报的学生的申报材料、个人自评表和个人介绍文字版汇总收齐上交给研究生直属党支部副书记李亚宁
5、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拟定于11月2314举行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6、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于答辩后举行总支扩大会议,最终确定上报名单,并张榜公布。
    7、对于评选程序及相关疑问,可咨询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如对于评选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学院研究生党总支书记陈然老师或者学院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卢小芳老师。
五、时间节点
    11月10日—11月15日       通知下发给每位学生,学生自主报名
11月16日—11月18       党支部审核,党支部答辩,确定支部排序
11月17日—11月18日       在学生自主报名的基础上, 由支部组织答辩,根据自评表和答辩情况,进行汇总排名报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11月19日—11月20日       支部递交纸质版材料给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11月23                   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组织答辩评审
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研究生党总支书记和研究生专兼职委员、学院研究生教学院长、教学秘书、专业教师代表和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11月23日—11月25日       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三天。
11月26日                   递交材料
、工作要求
1、评选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应由基层党支部、班、团组织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名单必须经院系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三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院系、单位应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本次评选工作,并制定实际操作的评选细则。
、材料上报
1、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上交申请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表格只能一页,不可随意调整,事迹材料可以附页)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可包含思想、学习、工作、社区表现、社会实践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
3、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上交电子版表格和事迹材料合并成一个文件,文件名:学号+姓名,eg:13720000某某.doc。
 
 
 
 
                           中共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总支委员会
                                           2015.11.10
 

附件1.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

项目
指标
分数
备注
自评分
1、学习科研方面
所有课程考核及格;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
5
优生必须具备
 
(2)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分高于88分
1
 
 
(3)科研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Ø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核心期刊认定按研究生部要求);
Ø 在一本与本专业相关且公开出版的书籍中撰写五万字以上;
Ø 参加一项与本专业相关的纵向课题排名前五位,且课题已结题报告;
Ø 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刊登在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中;
3
不进行累加
 
(4)论文获得相关学术奖励(市级及以上专业学科学会)
1
不进行累加
 
2、思政和自我管理方面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进步,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德良好,无不良记录或处分
2
必须具备
 
(2)曾获得上海大学文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实践活动积极分子
3/2/1
不进行累加
 
(3)曾获得上海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党务工作者/上海大学社区优秀学生标兵/上海大学百优团员/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及提名/上海大学感动校园人物;
3
异项累加、同项不累加
 
(4)曾担任社区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楼长及以上)
1
 
 
(5)个人获得社区其他奖励
1
不累加
 
(6)社区表现良好,无C等第
2
必须具备
 
(7)、承担校园党务团建工作一年以上,担任各级学生干部。(按照14-15年度所担任职务)
支部党书记(3)(如获得校级集体奖励再加1分)
以上项目累加,取最高值
 
支部委员(1.5
 
团支部书记(1.5
 
班长(1.5)(如获得校级集体奖励再加1分)
 
团总支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1
 
研究生会干事(0.5)
 
研究生会副部长、部长(1.5
 
研究生会副主席、秘书长(2.5)
 
党总支博士生委员、毕业生委员(3)
 
党总支宣传委员、组织委员(3
 
团总支书记、研究生会主席(5)
 
党总支副书记(5.5)
 
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2)如为主席团成员,再加1分
 
3、校园文化建设方面
(1)在读研究生期间需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至少一次(校园文化活动指迎新晚会演出、学术节组织工作或演讲、体育节开幕比赛或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艺术节合唱比赛、献血等),以上情况需经各党支部认定有效;
3
必须具备
 
(2)按时参加每次的研究生首日教育活动
3
必须具备
 
(3)参加校园活动5次以上(校园文化活动指迎新晚会演出、学术节组织工作或演讲、体育节广播操比赛或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艺术节合唱比赛等)获得校级奖励;
3
 
 
所参加的校园活动获得校级奖励(1)
须有证书
 
(4)策划和组织各类校园活动5次以上(校园文化活动指迎新晚会演出、学术节组织工作或演讲、体育节广播操比赛或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艺术节合唱比赛、献血等)
3
 
 
策划和组织的校园活动获得校级奖励(1)
 
 
(5)组织策划其它各类活动3次以上(党支部、团支部和班级活动)
2
 
 
(6)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创新性贡献,所策划活动或所负责的集体获得市级荣誉 
5
 
 
4、其它
(1)党员必须党组织生活全勤(经总支批准除外)(非党员2分自动获取)
2
必须具备
 
(2) 党员年度评定必须在B等以上(非党员2分自动获取)
2
必须具备
 
(3)在读研究生期间参加西部志愿者活动
2
 
 
(4)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负责人3分(获得校级奖项加1分,市级奖项3分)担任实践团成员1分
3
 
 
(5参加大型活动志愿者
2
不累加
 
 
6)其他学院认可的志愿者活动每项1分,每项活动时间至少两个工作日
列明活动时间地点和负责人,并提供佐证材料
 
 
5、自评总分
 
 
 
 
6、支部确认审核总分
 
 
 
 

说明:
1、"不累加"为单项目得分项目,不重复按次计算。异项之间以"/"隔开。
3、"必须具备"为必须通过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即视为不符合申报要求。
4、有关情况党支部必须在以相关材料作为辅助说明的基础上审定,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定。
5、最终自评分数经党支部支委会扩大会议审核确认,并在支部范围内公布名次。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2
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院
 
专业
 
学号
 
政治面貌
 
担任职务
 
联系电话
 
申报类别
( )优秀学生         (请在申报类别前打勾)
( )优秀学生干部
个人简历
 
 
 
 
奖惩纪录
 
 
主要事迹
 请详见附页
 
 
 
(可附页)
学院(系)团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院(系)党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校意见
 
 
签名:        
公章        


附件3                
上海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

集体名称
      学院(系)           系(专业)                班
集体人数
 
团员人数
 
党员人数
 
指导教师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集体负责同学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
 (可附页)
 请详见附页
 
 
 
 
 
 
 
 
 
 
 
 
 
 
学院(系)团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院(系)党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校意见
 
 
          签名:        
公章        


 附件4
上海大学2015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汇总表
支部                    

获奖类型
姓  名
学  号
排  序 
(由高到低)   
校优秀学生
 
 
 
 
 
 
 
 
 
 
 
 
 
 
 
 
 
 
 
 
 
 
 
 
 
 
 
 
 
 
 
 
 
 
 
 
 
 
 
 
 
 
 
 
 
 
 
 
 
 
 
 
 
 
 
 
 
 
 
 
校优秀学生干部
 
 
 
 
 
 
 
 
 
 
 
 
 
 
 
 
 
 
 
 
 
 
 
 
 
 
 
校先进集体
 
 
 
 
 
 
 
 
 
支部审核情况
 
  

:所报各类奖项请按优先顺序做好排序;"公示情况"一栏需要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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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社会学院研究生优生优干评选细则和通知

创建时间:  2015-11-11     浏览次数:   返回

社会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团中央《关于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精神,根据《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习、工作、志愿者服务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集体,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现决定在全院研究生年级开展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5年7月前在上海大学全日制就读的研究生(包含硕士、博士)和研究生班集体。(即13级、1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15级新生、已毕业研究生、延长学籍研究生、在职研究生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的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等相关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状态。学习成绩良好,无学位课低于75分。在14-15学年中有任意一学期社区行为等第为C等(含C等)以下者,则该生不能评为校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院(系、中心)的各项活动,在研究生工作党委、研究生工作团委、研究生联合会以及学院研究生党团学组织、社区或全校性社团担任主要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学习成绩良好。在14-15学年中有任意一学期社区行为等第为C等(含C等)以下者,则该生不能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集体的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评选范围包括学生班级、生活园区楼宇等集体,学生社团不在评选范围。
具体评比标准请参见《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
三、名额分配
1、研究生工作团委分配给社会学院的名额为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1名、上海大学优秀学生9名。
2、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名额下放至各个相关支部,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我申报、党党支部审核,研究生党总支答辩程序,评比采用差额评选方式产生(差额推荐名额表请见附件)。
3、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是对近一年来学院研究生党、团、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的嘉奖,候选人由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组织推荐、考察并直接确定,不下放至党支部参评。
4、所有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差额推荐候选人均需参加学院评优答辩,由答辩委员会根据其日常表现和答辩表现进行打分,最终根据答辩评分、日常表现及专业调节等因素最终确定候选人上报校团委
5、答辩委员会由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生党总支委员(参与答辩者回避)、负责研究生工作相关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名单另行公布。
6、最终名单经社会学院研究生直属党支部召开扩大会议(由党总支委员及各支部书记组成)投票表决决定,并张榜公示。
7、优秀集体由各集体自荐,研究生党总支最终确认,优秀集体材料为1000字。
四、评选要求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进行自评打分,于201511月15日12点前将自评表打印版及个人介绍(200字)左右打印版交给各党支部书记,并将电子稿发至所在支部书记的邮箱,过期做自动弃权处理。
2、各研究生党支部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由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班长组成评议小组,根据申报人自评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经排序后确定本支部排序和拟推荐名单,并按照下发表格进行排序。
3、各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要于201511月12日12点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同学评比事宜,并告之所有同学"差额"的基本原则,确保推荐的民主公正。必须11月1520点前组织审核,将支部委员会排序后的拟推荐名单告知支部所有同学,征求支部同学的意见。在征求支部同学无异议的情况下,各支部将拟推荐名单排序表与该推荐者的相关资料电子版(包括申报表、1000字材料和200字个人介绍)打包,于111816前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李亚宁邮箱18717963251@163.com。
4、各党支部书记务必于2015年11月19日20点前所有拟申报的学生的申报材料、个人自评表和个人介绍文字版汇总收齐上交给研究生直属党支部副书记李亚宁
5、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拟定于11月2314举行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6、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于答辩后举行总支扩大会议,最终确定上报名单,并张榜公布。
    7、对于评选程序及相关疑问,可咨询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如对于评选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学院研究生党总支书记陈然老师或者学院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卢小芳老师。
五、时间节点
    11月10日—11月15日       通知下发给每位学生,学生自主报名
11月16日—11月18       党支部审核,党支部答辩,确定支部排序
11月17日—11月18日       在学生自主报名的基础上, 由支部组织答辩,根据自评表和答辩情况,进行汇总排名报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11月19日—11月20日       支部递交纸质版材料给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11月23                   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组织答辩评审
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研究生党总支书记和研究生专兼职委员、学院研究生教学院长、教学秘书、专业教师代表和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11月23日—11月25日       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三天。
11月26日                   递交材料
、工作要求
1、评选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应由基层党支部、班、团组织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名单必须经院系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三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院系、单位应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本次评选工作,并制定实际操作的评选细则。
、材料上报
1、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上交申请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表格只能一页,不可随意调整,事迹材料可以附页)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可包含思想、学习、工作、社区表现、社会实践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
3、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上交电子版表格和事迹材料合并成一个文件,文件名:学号+姓名,eg:13720000某某.doc。
 
 
 
 
                           中共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总支委员会
                                           2015.11.10
 

附件1.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
项目
指标
分数
备注
自评分
1、学习科研方面
所有课程考核及格;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
5
优生必须具备
 
(2)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分高于88分
1
 
 
(3)科研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Ø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核心期刊认定按研究生部要求);
Ø 在一本与本专业相关且公开出版的书籍中撰写五万字以上;
Ø 参加一项与本专业相关的纵向课题排名前五位,且课题已结题报告;
Ø 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刊登在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中;
3
不进行累加
 
(4)论文获得相关学术奖励(市级及以上专业学科学会)
1
不进行累加
 
2、思政和自我管理方面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进步,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德良好,无不良记录或处分
2
必须具备
 
(2)曾获得上海大学文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实践活动积极分子
3/2/1
不进行累加
 
(3)曾获得上海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党务工作者/上海大学社区优秀学生标兵/上海大学百优团员/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及提名/上海大学感动校园人物;
3
异项累加、同项不累加
 
(4)曾担任社区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楼长及以上)
1
 
 
(5)个人获得社区其他奖励
1
不累加
 
(6)社区表现良好,无C等第
2
必须具备
 
(7)、承担校园党务团建工作一年以上,担任各级学生干部。(按照14-15年度所担任职务)
支部党书记(3)(如获得校级集体奖励再加1分)
以上项目累加,取最高值
 
支部委员(1.5
 
团支部书记(1.5
 
班长(1.5)(如获得校级集体奖励再加1分)
 
团总支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1
 
研究生会干事(0.5)
 
研究生会副部长、部长(1.5
 
研究生会副主席、秘书长(2.5)
 
党总支博士生委员、毕业生委员(3)
 
党总支宣传委员、组织委员(3
 
团总支书记、研究生会主席(5)
 
党总支副书记(5.5)
 
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2)如为主席团成员,再加1分
 
3、校园文化建设方面
(1)在读研究生期间需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至少一次(校园文化活动指迎新晚会演出、学术节组织工作或演讲、体育节开幕比赛或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艺术节合唱比赛、献血等),以上情况需经各党支部认定有效;
3
必须具备
 
(2)按时参加每次的研究生首日教育活动
3
必须具备
 
(3)参加校园活动5次以上(校园文化活动指迎新晚会演出、学术节组织工作或演讲、体育节广播操比赛或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艺术节合唱比赛等)获得校级奖励;
3
 
 
所参加的校园活动获得校级奖励(1)
须有证书
 
(4)策划和组织各类校园活动5次以上(校园文化活动指迎新晚会演出、学术节组织工作或演讲、体育节广播操比赛或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艺术节合唱比赛、献血等)
3
 
 
策划和组织的校园活动获得校级奖励(1)
 
 
(5)组织策划其它各类活动3次以上(党支部、团支部和班级活动)
2
 
 
(6)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创新性贡献,所策划活动或所负责的集体获得市级荣誉 
5
 
 
4、其它
(1)党员必须党组织生活全勤(经总支批准除外)(非党员2分自动获取)
2
必须具备
 
(2) 党员年度评定必须在B等以上(非党员2分自动获取)
2
必须具备
 
(3)在读研究生期间参加西部志愿者活动
2
 
 
(4)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负责人3分(获得校级奖项加1分,市级奖项3分)担任实践团成员1分
3
 
 
(5参加大型活动志愿者
2
不累加
 
 
6)其他学院认可的志愿者活动每项1分,每项活动时间至少两个工作日
列明活动时间地点和负责人,并提供佐证材料
 
 
5、自评总分
 
 
 
 
6、支部确认审核总分
 
 
 
 
说明:
1、"不累加"为单项目得分项目,不重复按次计算。异项之间以"/"隔开。
3、"必须具备"为必须通过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即视为不符合申报要求。
4、有关情况党支部必须在以相关材料作为辅助说明的基础上审定,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定。
5、最终自评分数经党支部支委会扩大会议审核确认,并在支部范围内公布名次。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2
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院
 
专业
 
学号
 
政治面貌
 
担任职务
 
联系电话
 
申报类别
( )优秀学生         (请在申报类别前打勾)
( )优秀学生干部
个人简历
 
 
 
 
奖惩纪录
 
 
主要事迹
 请详见附页
 
 
 
(可附页)
学院(系)团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院(系)党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校意见
 
 
签名:        
公章        

附件3                
上海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
集体名称
      学院(系)           系(专业)                班
集体人数
 
团员人数
 
党员人数
 
指导教师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集体负责同学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
 (可附页)
 请详见附页
 
 
 
 
 
 
 
 
 
 
 
 
 
 
学院(系)团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院(系)党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校意见
 
 
          签名:        
公章        

 附件4
上海大学2015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汇总表
支部                    
获奖类型
姓  名
学  号
排  序 
(由高到低)   
校优秀学生
 
 
 
 
 
 
 
 
 
 
 
 
 
 
 
 
 
 
 
 
 
 
 
 
 
 
 
 
 
 
 
 
 
 
 
 
 
 
 
 
 
 
 
 
 
 
 
 
 
 
 
 
 
 
 
 
 
 
 
 
校优秀学生干部
 
 
 
 
 
 
 
 
 
 
 
 
 
 
 
 
 
 
 
 
 
 
 
 
 
 
 
校先进集体
 
 
 
 
 
 
 
 
 
支部审核情况
 
  
:所报各类奖项请按优先顺序做好排序;"公示情况"一栏需要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名确认。
 
社会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团中央《关于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精神,根据《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习、工作、志愿者服务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集体,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现决定在全院研究生年级开展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5年7月前在上海大学全日制就读的研究生(包含硕士、博士)和研究生班集体。(即13级、1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15级新生、已毕业研究生、延长学籍研究生、在职研究生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的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等相关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状态。学习成绩良好,无学位课低于75分。在14-15学年中有任意一学期社区行为等第为C等(含C等)以下者,则该生不能评为校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院(系、中心)的各项活动,在研究生工作党委、研究生工作团委、研究生联合会以及学院研究生党团学组织、社区或全校性社团担任主要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学习成绩良好。在14-15学年中有任意一学期社区行为等第为C等(含C等)以下者,则该生不能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集体的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评选范围包括学生班级、生活园区楼宇等集体,学生社团不在评选范围。
具体评比标准请参见《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
三、名额分配
1、研究生工作团委分配给社会学院的名额为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1名、上海大学优秀学生9名。
2、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名额下放至各个相关支部,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我申报、党党支部审核,研究生党总支答辩程序,评比采用差额评选方式产生(差额推荐名额表请见附件)。
3、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是对近一年来学院研究生党、团、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的嘉奖,候选人由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组织推荐、考察并直接确定,不下放至党支部参评。
4、所有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差额推荐候选人均需参加学院评优答辩,由答辩委员会根据其日常表现和答辩表现进行打分,最终根据答辩评分、日常表现及专业调节等因素最终确定候选人上报校团委
5、答辩委员会由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生党总支委员(参与答辩者回避)、负责研究生工作相关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名单另行公布。
6、最终名单经社会学院研究生直属党支部召开扩大会议(由党总支委员及各支部书记组成)投票表决决定,并张榜公示。
7、优秀集体由各集体自荐,研究生党总支最终确认,优秀集体材料为1000字。
四、评选要求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进行自评打分,于201511月15日12点前将自评表打印版及个人介绍(200字)左右打印版交给各党支部书记,并将电子稿发至所在支部书记的邮箱,过期做自动弃权处理。
2、各研究生党支部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由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班长组成评议小组,根据申报人自评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经排序后确定本支部排序和拟推荐名单,并按照下发表格进行排序。
3、各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要于201511月12日12点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同学评比事宜,并告之所有同学"差额"的基本原则,确保推荐的民主公正。必须11月1520点前组织审核,将支部委员会排序后的拟推荐名单告知支部所有同学,征求支部同学的意见。在征求支部同学无异议的情况下,各支部将拟推荐名单排序表与该推荐者的相关资料电子版(包括申报表、1000字材料和200字个人介绍)打包,于111816前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李亚宁邮箱18717963251@163.com。
4、各党支部书记务必于2015年11月19日20点前所有拟申报的学生的申报材料、个人自评表和个人介绍文字版汇总收齐上交给研究生直属党支部副书记李亚宁
5、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拟定于11月2314举行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6、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于答辩后举行总支扩大会议,最终确定上报名单,并张榜公布。
    7、对于评选程序及相关疑问,可咨询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如对于评选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学院研究生党总支书记陈然老师或者学院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卢小芳老师。
五、时间节点
    11月10日—11月15日       通知下发给每位学生,学生自主报名
11月16日—11月18       党支部审核,党支部答辩,确定支部排序
11月17日—11月18日       在学生自主报名的基础上, 由支部组织答辩,根据自评表和答辩情况,进行汇总排名报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11月19日—11月20日       支部递交纸质版材料给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11月23                   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组织答辩评审
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研究生党总支书记和研究生专兼职委员、学院研究生教学院长、教学秘书、专业教师代表和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11月23日—11月25日       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三天。
11月26日                   递交材料
、工作要求
1、评选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应由基层党支部、班、团组织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名单必须经院系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三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院系、单位应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本次评选工作,并制定实际操作的评选细则。
、材料上报
1、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上交申请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表格只能一页,不可随意调整,事迹材料可以附页)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可包含思想、学习、工作、社区表现、社会实践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
3、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上交电子版表格和事迹材料合并成一个文件,文件名:学号+姓名,eg:13720000某某.doc。
 
 
 
 
                           中共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总支委员会
                                           2015.11.10
 

附件1.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

项目
指标
分数
备注
自评分
1、学习科研方面
所有课程考核及格;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
5
优生必须具备
 
(2)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分高于88分
1
 
 
(3)科研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Ø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核心期刊认定按研究生部要求);
Ø 在一本与本专业相关且公开出版的书籍中撰写五万字以上;
Ø 参加一项与本专业相关的纵向课题排名前五位,且课题已结题报告;
Ø 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刊登在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中;
3
不进行累加
 
(4)论文获得相关学术奖励(市级及以上专业学科学会)
1
不进行累加
 
2、思政和自我管理方面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进步,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德良好,无不良记录或处分
2
必须具备
 
(2)曾获得上海大学文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实践活动积极分子
3/2/1
不进行累加
 
(3)曾获得上海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党务工作者/上海大学社区优秀学生标兵/上海大学百优团员/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及提名/上海大学感动校园人物;
3
异项累加、同项不累加
 
(4)曾担任社区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楼长及以上)
1
 
 
(5)个人获得社区其他奖励
1
不累加
 
(6)社区表现良好,无C等第
2
必须具备
 
(7)、承担校园党务团建工作一年以上,担任各级学生干部。(按照14-15年度所担任职务)
支部党书记(3)(如获得校级集体奖励再加1分)
以上项目累加,取最高值
 
支部委员(1.5
 
团支部书记(1.5
 
班长(1.5)(如获得校级集体奖励再加1分)
 
团总支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1
 
研究生会干事(0.5)
 
研究生会副部长、部长(1.5
 
研究生会副主席、秘书长(2.5)
 
党总支博士生委员、毕业生委员(3)
 
党总支宣传委员、组织委员(3
 
团总支书记、研究生会主席(5)
 
党总支副书记(5.5)
 
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2)如为主席团成员,再加1分
 
3、校园文化建设方面
(1)在读研究生期间需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至少一次(校园文化活动指迎新晚会演出、学术节组织工作或演讲、体育节开幕比赛或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艺术节合唱比赛、献血等),以上情况需经各党支部认定有效;
3
必须具备
 
(2)按时参加每次的研究生首日教育活动
3
必须具备
 
(3)参加校园活动5次以上(校园文化活动指迎新晚会演出、学术节组织工作或演讲、体育节广播操比赛或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艺术节合唱比赛等)获得校级奖励;
3
 
 
所参加的校园活动获得校级奖励(1)
须有证书
 
(4)策划和组织各类校园活动5次以上(校园文化活动指迎新晚会演出、学术节组织工作或演讲、体育节广播操比赛或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艺术节合唱比赛、献血等)
3
 
 
策划和组织的校园活动获得校级奖励(1)
 
 
(5)组织策划其它各类活动3次以上(党支部、团支部和班级活动)
2
 
 
(6)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创新性贡献,所策划活动或所负责的集体获得市级荣誉 
5
 
 
4、其它
(1)党员必须党组织生活全勤(经总支批准除外)(非党员2分自动获取)
2
必须具备
 
(2) 党员年度评定必须在B等以上(非党员2分自动获取)
2
必须具备
 
(3)在读研究生期间参加西部志愿者活动
2
 
 
(4)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负责人3分(获得校级奖项加1分,市级奖项3分)担任实践团成员1分
3
 
 
(5参加大型活动志愿者
2
不累加
 
 
6)其他学院认可的志愿者活动每项1分,每项活动时间至少两个工作日
列明活动时间地点和负责人,并提供佐证材料
 
 
5、自评总分
 
 
 
 
6、支部确认审核总分
 
 
 
 

说明:
1、"不累加"为单项目得分项目,不重复按次计算。异项之间以"/"隔开。
3、"必须具备"为必须通过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即视为不符合申报要求。
4、有关情况党支部必须在以相关材料作为辅助说明的基础上审定,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定。
5、最终自评分数经党支部支委会扩大会议审核确认,并在支部范围内公布名次。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2
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院
 
专业
 
学号
 
政治面貌
 
担任职务
 
联系电话
 
申报类别
( )优秀学生         (请在申报类别前打勾)
( )优秀学生干部
个人简历
 
 
 
 
奖惩纪录
 
 
主要事迹
 请详见附页
 
 
 
(可附页)
学院(系)团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院(系)党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校意见
 
 
签名:        
公章        


附件3                
上海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

集体名称
      学院(系)           系(专业)                班
集体人数
 
团员人数
 
党员人数
 
指导教师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集体负责同学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
 (可附页)
 请详见附页
 
 
 
 
 
 
 
 
 
 
 
 
 
 
学院(系)团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院(系)党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校意见
 
 
          签名:        
公章        


 附件4
上海大学2015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汇总表
支部                    

获奖类型
姓  名
学  号
排  序 
(由高到低)   
校优秀学生
 
 
 
 
 
 
 
 
 
 
 
 
 
 
 
 
 
 
 
 
 
 
 
 
 
 
 
 
 
 
 
 
 
 
 
 
 
 
 
 
 
 
 
 
 
 
 
 
 
 
 
 
 
 
 
 
 
 
 
 
校优秀学生干部
 
 
 
 
 
 
 
 
 
 
 
 
 
 
 
 
 
 
 
 
 
 
 
 
 
 
 
校先进集体
 
 
 
 
 
 
 
 
 
支部审核情况
 
  

:所报各类奖项请按优先顺序做好排序;"公示情况"一栏需要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名确认。
 

上一条: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