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院各团支部:
为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学生集体,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2016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13、14级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和学生集体。(备注:15级已经在于上半年在社区学院进行了预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并有突出贡献;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当年度奖学金;
4.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一般应该获得当年度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
2.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3.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院校各项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4.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队协作的集体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及团支部生活,能够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参加主题团日活动有限考虑。
三、名额
优秀学生10名;优秀学生干部2名;学生先进集体1个。
四、时间节点
11月2日-11月7日:学生和集体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11月8日-11月15日:学院组成民主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及申报集体进行公开答辩评审,拟于11月8日下午13:30-15:00举行答辩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评选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11月16日-11月21日:学院公示候选名单。
五、材料上报
1.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登记表电子版由年级辅导员推送至各年级QQ群。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二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
3.电子版材料。所有的材料须发送电子版到社会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
shxytwzuzhibu@126.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集体+16年+申报项目
社会学院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