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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通讯|社会理论与中国社会第十二讲—“齐美尔著作中的个体与社会观念”

创建时间:  2018-06-10  樊杰   浏览次数:   返回

2018年6月8号上午,社会理论与中国社会第十二讲在上海大学社会学院308室举行,主题为"齐美尔著作中的个体与社会观念"。本次讲座特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赵立玮研究员主讲,由上海大学社会学系的李荣山老师主持。讲座内容主要围绕从实体到关系、从共相到殊相这两个线索,解读齐美尔著作中的个体与社会观念。齐美尔作为社会学初创时期的重要人物,提出了关于社会和面向社会的社会学的富有启发性的独到见解,赵立玮老师作为当前系统研究齐美尔的主要学者,通过对齐美尔文本的梳理和讲解,向大家展现了国内社会理论界对齐美尔研究的最新进展和成果。
 
讲座伊始,赵立玮老师指出,有学者认为,齐美尔在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唯实论之外提出了社会关系论。在他看来,齐美尔关系的概念,某种意义上具有本体的色彩,但更多的是一种视角,是一个方法的问题。在去年举办的涂尔干百年纪念活动的讨论中,对涂尔干的解读也涉及到与此类似的问题。在法国理性主义的传统的影响下,涂尔干实际上对实体和共相有侧重强调,比如他对社会事实的讲法。但站在德国传统上,齐美尔对本体的强调则很不同,德国传统相对法国传统更对特殊性有所侧重。
赵立玮老师通过研究发现,齐美尔一生中始终在与德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家进行对话,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康德。齐美尔那里"社会何以可能"的问题,与康德"自然何以可能"的问题形成对照。在齐美尔关于历史哲学的基本问题的讨论那里,追问的则是"历史何以可能"的问题。因此,某种程度上,他与韦伯有共性的地方,即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这是德国社会理论独特的思想倾向。
在对齐美尔的解读中,赵立玮老师认为齐美尔与他所熟悉的米德具有相似之处。和米德一样,齐美尔的思想也非常难以把握,这让他感受到社会学者作为一个个体本身的复杂性。相对于齐美尔和米德,对韦伯、涂尔干的阅读则相对清晰,一些基本的线索较容易把握。虽然齐美尔写作的特征使其思想缺少系统性的表达,且缺少系统化的著作。但齐美尔所强调的仍然是一种总体性的东西,如果不能从总体上把握的话,只能碎片性的展现其思想的部分内容,显然是不妥的。在这种意义上,他认为我们今天的讨论仍然是一种尝试性的工作。
赵立玮老师首先介绍了齐美尔的两部重要作品,《社会学》以及齐美尔在去世前的关于个体社会学的专门论著,前者俗称大社会学,后者俗称小社会学。值得注意的是,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中的社会概念在齐美尔那里呈现为动态化的形式。除了社会这一概念外,齐美尔那里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互动"。这个概念实际上体现了互动者之间相互影响,所以用的reciprocity,这里强调的是一种双向的关系、相互作用以及相互影响,甚至包括主动和被动,影响和被影响的含义。帕克也继承了这一词语的多重用法,互惠、彼此作用、相互作用等等。赵立玮老师认为,这两个概念是齐美尔的核心,与其社会的概念有直接的关系,明显呈现出一种关系取向与过程取向。
齐美尔思想的复杂性体现在,他的作品不像涂尔干或者帕森斯,有一个基本的前提或者预设,在社会行动之前有预设的社会行动的存在。在他看来,只要有人相互作用的过程,社会就会存在,而且在互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形式。但齐美尔的形式这一概念是比较复杂的,社会形式只是其形式的一部分。赵老师认为,从整体上看,齐美尔所设想的形式可以有三个方面:社会形式、文化形式(主观文化、客观文化,文化悲剧)以及个体性的形式,最后一种与今天所讲的密切相关。其他的还包括科学作为一种形式、艺术作为一种形式,这与他在社会形式中所论述的线索不同。在赵立玮老师看来,齐美尔那里的形式与生命是交织在一起的,他的作品体现出的生命与形式这一对张力是解读其作品的中最重要线索,这一对张力贯穿其整个作品。
讲座的后半场,赵立玮老师具体分析了齐美尔著作中的社会和个体观念。
齐美尔社会的概念,大概可以提出五种观念,但赵老师强调这里所说的是比较明显的五种,但不能穷尽。这五种观念是:一、社会是关系的总体性,互动的个体形成各种复杂的关系,这种总体构成了其社会。二、各种社会化的形式。他强调的是,各种形式的形成过程包括其产物,这也是他大社会学所讨论的主题。这些东西形成了所谓的社会的现象学,即齐美尔那里,是关于社会的现象的结构。三、社会是在动态的互动过程中得以形成。我们在互动的过程中,对对方的认识是有曲解的,你很难真正的认识某一个人。那如何认识对方呢?这也是现象学社会学那里的重要概念:类型化。按照齐美尔的说法,人们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用这种方法认识对方。四、社会的第四种概念,是一种不常见的想法。就是社会作为一种审美的对象,社会作为审美的总体性,社会归根结底为一个艺术品。赵老师认为这个讲法中含有一种批判的色彩,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五、是他分析的一个例子。关于社交的社会学的分析,把社交作为一个典型的社会的概念。社交是一种生命的symbol。
讲座的最后,赵立玮老师发现,齐美尔著作中,对个体的讨论比对社会的讨论多,个体性、个体化、个体主义,在生命观,最后落脚于个体法则。他的哲学社会学,讲的是个体主义的问题。18世纪个体主义是量上个体主义,19世纪个体主义是质上的个体主义,18典型代表人物是康德、卢梭,是一种一般意义上的人,呈现为单一性。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一样的,一般人。这种个体体现的是相同的共同的一面。19个体主义强调独特的人,是对18世纪的反动。强调每一个人都是不同的,是有差异的,关于个体主流的一种看法。然而,在赵老师看来,齐美尔对以上二者都有所批评,每一种讲法都是不完整的,他最后借鉴歌德、尼采形成了自己的个体观。
在讲座结束后,社会学院的肖瑛、徐冰、李荣山老师就齐美尔的个体观念分别与赵立玮老师进行了交流,社会学院的几位本科生、研究生也就齐美尔关于社会概念的部分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其中两位同学交流得意犹未尽。最后,赵立玮老师表达了自己对社会学初创时期的经典学者的敬意,并向前来聆听的各位老师、同学表示了感谢。(枕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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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学术讲座通讯:“边汉社会”的重要性——兼与葛希芝对谈汉人社会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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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  2018-06-10  樊杰   浏览次数:   返回

2018年6月8号上午,社会理论与中国社会第十二讲在上海大学社会学院308室举行,主题为"齐美尔著作中的个体与社会观念"。本次讲座特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赵立玮研究员主讲,由上海大学社会学系的李荣山老师主持。讲座内容主要围绕从实体到关系、从共相到殊相这两个线索,解读齐美尔著作中的个体与社会观念。齐美尔作为社会学初创时期的重要人物,提出了关于社会和面向社会的社会学的富有启发性的独到见解,赵立玮老师作为当前系统研究齐美尔的主要学者,通过对齐美尔文本的梳理和讲解,向大家展现了国内社会理论界对齐美尔研究的最新进展和成果。
 
讲座伊始,赵立玮老师指出,有学者认为,齐美尔在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唯实论之外提出了社会关系论。在他看来,齐美尔关系的概念,某种意义上具有本体的色彩,但更多的是一种视角,是一个方法的问题。在去年举办的涂尔干百年纪念活动的讨论中,对涂尔干的解读也涉及到与此类似的问题。在法国理性主义的传统的影响下,涂尔干实际上对实体和共相有侧重强调,比如他对社会事实的讲法。但站在德国传统上,齐美尔对本体的强调则很不同,德国传统相对法国传统更对特殊性有所侧重。
赵立玮老师通过研究发现,齐美尔一生中始终在与德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家进行对话,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康德。齐美尔那里"社会何以可能"的问题,与康德"自然何以可能"的问题形成对照。在齐美尔关于历史哲学的基本问题的讨论那里,追问的则是"历史何以可能"的问题。因此,某种程度上,他与韦伯有共性的地方,即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这是德国社会理论独特的思想倾向。
在对齐美尔的解读中,赵立玮老师认为齐美尔与他所熟悉的米德具有相似之处。和米德一样,齐美尔的思想也非常难以把握,这让他感受到社会学者作为一个个体本身的复杂性。相对于齐美尔和米德,对韦伯、涂尔干的阅读则相对清晰,一些基本的线索较容易把握。虽然齐美尔写作的特征使其思想缺少系统性的表达,且缺少系统化的著作。但齐美尔所强调的仍然是一种总体性的东西,如果不能从总体上把握的话,只能碎片性的展现其思想的部分内容,显然是不妥的。在这种意义上,他认为我们今天的讨论仍然是一种尝试性的工作。
赵立玮老师首先介绍了齐美尔的两部重要作品,《社会学》以及齐美尔在去世前的关于个体社会学的专门论著,前者俗称大社会学,后者俗称小社会学。值得注意的是,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中的社会概念在齐美尔那里呈现为动态化的形式。除了社会这一概念外,齐美尔那里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互动"。这个概念实际上体现了互动者之间相互影响,所以用的reciprocity,这里强调的是一种双向的关系、相互作用以及相互影响,甚至包括主动和被动,影响和被影响的含义。帕克也继承了这一词语的多重用法,互惠、彼此作用、相互作用等等。赵立玮老师认为,这两个概念是齐美尔的核心,与其社会的概念有直接的关系,明显呈现出一种关系取向与过程取向。
齐美尔思想的复杂性体现在,他的作品不像涂尔干或者帕森斯,有一个基本的前提或者预设,在社会行动之前有预设的社会行动的存在。在他看来,只要有人相互作用的过程,社会就会存在,而且在互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形式。但齐美尔的形式这一概念是比较复杂的,社会形式只是其形式的一部分。赵老师认为,从整体上看,齐美尔所设想的形式可以有三个方面:社会形式、文化形式(主观文化、客观文化,文化悲剧)以及个体性的形式,最后一种与今天所讲的密切相关。其他的还包括科学作为一种形式、艺术作为一种形式,这与他在社会形式中所论述的线索不同。在赵立玮老师看来,齐美尔那里的形式与生命是交织在一起的,他的作品体现出的生命与形式这一对张力是解读其作品的中最重要线索,这一对张力贯穿其整个作品。
讲座的后半场,赵立玮老师具体分析了齐美尔著作中的社会和个体观念。
齐美尔社会的概念,大概可以提出五种观念,但赵老师强调这里所说的是比较明显的五种,但不能穷尽。这五种观念是:一、社会是关系的总体性,互动的个体形成各种复杂的关系,这种总体构成了其社会。二、各种社会化的形式。他强调的是,各种形式的形成过程包括其产物,这也是他大社会学所讨论的主题。这些东西形成了所谓的社会的现象学,即齐美尔那里,是关于社会的现象的结构。三、社会是在动态的互动过程中得以形成。我们在互动的过程中,对对方的认识是有曲解的,你很难真正的认识某一个人。那如何认识对方呢?这也是现象学社会学那里的重要概念:类型化。按照齐美尔的说法,人们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用这种方法认识对方。四、社会的第四种概念,是一种不常见的想法。就是社会作为一种审美的对象,社会作为审美的总体性,社会归根结底为一个艺术品。赵老师认为这个讲法中含有一种批判的色彩,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五、是他分析的一个例子。关于社交的社会学的分析,把社交作为一个典型的社会的概念。社交是一种生命的symbol。
讲座的最后,赵立玮老师发现,齐美尔著作中,对个体的讨论比对社会的讨论多,个体性、个体化、个体主义,在生命观,最后落脚于个体法则。他的哲学社会学,讲的是个体主义的问题。18世纪个体主义是量上个体主义,19世纪个体主义是质上的个体主义,18典型代表人物是康德、卢梭,是一种一般意义上的人,呈现为单一性。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一样的,一般人。这种个体体现的是相同的共同的一面。19个体主义强调独特的人,是对18世纪的反动。强调每一个人都是不同的,是有差异的,关于个体主流的一种看法。然而,在赵老师看来,齐美尔对以上二者都有所批评,每一种讲法都是不完整的,他最后借鉴歌德、尼采形成了自己的个体观。
在讲座结束后,社会学院的肖瑛、徐冰、李荣山老师就齐美尔的个体观念分别与赵立玮老师进行了交流,社会学院的几位本科生、研究生也就齐美尔关于社会概念的部分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其中两位同学交流得意犹未尽。最后,赵立玮老师表达了自己对社会学初创时期的经典学者的敬意,并向前来聆听的各位老师、同学表示了感谢。(枕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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