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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0-01-02  郑宏彩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将于2019年12月30日(冬季学期第6周)开始至2020年6月12日(春季学期第十二周)结束。为保证我院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正常进行,毕业论文开题和任务书填报、中期检查、成绩评定及答辩等各项工作,院系、指导教师、学生严格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相关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如下:
一、毕业论文安排说明
1.毕业论文选题。
(1)优化选题,注重创新。论文选题是毕业论文工作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选题科学,注重社会发展需求;关注社会热点及民生问题,激发创新思维,立题新颖、观点正确。请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完整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安排情况表》
(2)慎重考虑毕业论文选题问题,学生开题后,不得再任意改动题目。如果因故必须修改毕业论文题目,请于4月10日之前提交指导教师亲笔签字同意的《上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变更表》至学院247室。中期检查后的题目应与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时保持一致。
(3)任意改动题目或推荐材料中有课题名称不一致的,将取消评选优秀论文资格。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配置。
毕业论文是对学年论文的延续,原来指导学年论文的教师继续指导该学生毕业论文,不再进行调整。
(1)每名教师最多指导4位学生,如若超出的话,请协调由其他教师来指导。
(2)如果指导教师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请协调由其他教师指导,并至学院247室备案。
3.毕业论文实施。
(1)过程实施,落实到位。毕业论文工作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包括开题、中期检查、成绩评定、查重、答辩等,应注重每一个工作环节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学生在毕业论文期间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完成高质量的论文。
(2)学生如未经历过“开题报告”、“初稿”及“修改”和“提交”工作,仅在最后答辩仓促提交论文,以致使教师无法指导、答辩委员会无时间准备者,论文一律不准参加答辩。
4. 毕业论文考核。
按照要求,合理评分。正确考量学生成绩,严把质量关,按照“上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每位学生的成绩评定和审核工作。
5.毕业论文查重检测。
学校自2020年起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全部查重制度,相关要求详见教务处网《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附件2。
6.校“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评选名额不超过本专业参加毕业论文学生人数的5%以内;毕业论文选题科学,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创造性,总成绩达到90分以上且文字重合率≤10%。任意改动题目或推荐材料中有课题名称不一致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二、毕业论文时间安排
参照上海大学2019-2020学年校历,具体安排如下:
1.论文起始阶段:从本通知发布开始,一检通过的学生着手毕业论文事宜:与指导教师沟通、商定论文题目、具体计划等基本事项。
2.开题报告和任务书阶段:2019年12月30日—2月21日(21日为最后截止日期,即冬季学期第8周),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论文提纲,撰写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查阅学生论文开题报告,下达任务书。学生2月28日(即冬季学期第9周)前将指导教师亲笔签字的开题报告、任务书交至学院247室,并将填写完整的《上海大学社会学院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安排表》、开题报告、任务书电子版发至各专业学生负责人邮箱:社会学蔡旻雯1007231042@qq.com,社会工作杨一凡1243158459@qq.com。学院汇总《课题安排表》,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检查任务书和开题报告。
3.论文展开阶段:调研、搜集资料,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论文写作。
4.论文初稿及中期检查阶段:2020年4月13日—17日(17日为最后截止日期,即春季学期第四周),完成论文初稿,学生将论文初稿上交指导教师,学生和指导教师分别填写论文中期检查表格。4月24日(即春季学期第五周)前将中期检查表交至学院247室。学院于春季学期第六周上交中期检查汇总表、中期总结及论文进展情况分析等。
5.论文修改阶段: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学生进行论文修改。
6.论文提交与指导教师评定阶段:2020年5月9日(即春季学期第7周)之前,学生将最后的论文定稿,交给指导教师,同时将论文定稿电子版发至发至各专业学生负责人邮箱:社会学蔡旻雯1007231042@qq.com,社会工作杨一凡1243158459@qq.com。
7.查重检测:2020年5月11日-15日(即春季学期第8周),学院组织对全体学生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其检测结果将作为指导教师成绩评定和答辩资格审查的参考依据。
8.提交成绩评定书:2020年5月22日(即春季学期第9周)之前,指导教师将学生成绩评定书交至学院247室或电子版发至zhenghongcai2000@126.com。
9.答辩:2020年6月2日(春季学期第11周周二)进行论文答辩。
三、关于开题报告、任务书
1.开题报告填写项:封面、课题名称、课题来源、课题背景及意义、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内容及目的、预计研究难点、创新点、以周为单位的进度计划、资料来源、指导教师意见、审批意见等。其中指导教师要有明确的教师意见及签名。
2.任务书填写项:封面、论文来源、意义及主要内容、目的要求、以周为单位的进度计划、主要参考文献、审批意见、学生意见、课题变动情况等。其中“学生意见”必须表明明确地表示接受任务的态度及签名,不能只有签名和“同意”等简单意见。
3.开题报告与任务书具体格式、填写要求详见教务处网《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附件1各类表格或学院毕业论文各类表格下载包。
四、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1.具体格式要求参照教务处网《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或学院毕业论文各类表格下载包。
2.摘要与关键词:300字左右中文摘要,0.15万印刷符号左右英文摘要;3-5个关键词。
3.论文需要“附录”部分。附录一般包括,不宜放在正文、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如调查问卷、访谈资料等等。
4.参考文献以“作者姓名,书名[类型标识],版次(第1版略),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起-讫页码”,或者“作者姓名,文题[类型标识],刊名,出版日期,卷(期),起-讫页码”,或者“作者姓名,文章名,网址,日期(网上资料类)”为顺序。
5.论文的“正文”应该分出层次,按照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的层次性安排。
6.毕业论文字数不得少于2万字。
7.毕业论文使用学校统一的毕业论文专用纸打印。
五、相关职责
(一)院系职责:
1.制定答辩程序和纪律方面的规定。
2.聘请毕业论文评阅教师。
3.审定学生答辩资格。
4.指导答辩小组的工作,协调答辩中的有关问题。
5.审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和评语。毕业论文成绩包括指导教师评分(30%)、评阅人评分(30%)、答辩小组评分(40%),以上三个评分均以100分制记分,然后按比例折算成五级十一等记分的总成绩。综合平衡和调整各档成绩,同一专业成绩优秀率不超过15%。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报学院批准后统一公布、提交。
6.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评选人数比例控制在5%以内(不得超额),优秀论文的成绩一定要达到90分以上,并进行查重检测;任意改动题目的、推荐材料中有课题名称不一致的或文字重合率大于>10%,将取消评选资格。
(二)指导教师职责:
1.帮助学生选题,制定指导计划。
2.下达任务,提出毕业论文要求,审定学生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
3.采取多种方式(包括网络方式)指导、考核、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度和质量。对毕业论文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指导、检查、记录,提出改进措施。
4.学生在各阶段(没有进行过开题报告、不提交论文初稿、不对论文修改者)不与指导教师联系,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
5.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成绩评定,写评语,总结指导教师意见。指导教师评分为85分以上的毕业论文,文字重合率应≤10%。
6.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三)学生职责:
1.毕业论文开始前,所有考试获得学分总数达到要求。
2. 选好毕业课题,做好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3.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严格按照论文安排进行,按照学校论文要求的格式写作。
4.不抄袭,积极与指导教师联系。
5.与毕业论文有关的资料应记在论文记录薄上。
6.在论文准备与写作期间,按时完成学校、学院、社会学系、社会工作系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求。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1: 上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各类表格
附件2:
关于实施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查重的办法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学校决定自2019年起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全部查重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各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流程、标准与处理
1、抽查范围:采取全覆盖查重形式。
2、时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学院组织进行检查,其检测结果将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参考依据。
3、检查要求:
(1)抽检文字重合率小于30%,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抽检文字重合率在30%—50%之间的,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修改毕业设计(论文),经复检后抽检文字重合率小于30%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经修改后文字重合率仍≥30%,需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3)抽检文字重合率>50%,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需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三、校级优秀论文
各学院推荐参加年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论文需全部进行检测且文字重合率≤10%。
详细检测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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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社会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将于2019年12月30日(冬季学期第6周)开始至2020年6月12日(春季学期第十二周)结束。为保证我院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正常进行,毕业论文开题和任务书填报、中期检查、成绩评定及答辩等各项工作,院系、指导教师、学生严格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相关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如下:
一、毕业论文安排说明
1.毕业论文选题。
(1)优化选题,注重创新。论文选题是毕业论文工作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选题科学,注重社会发展需求;关注社会热点及民生问题,激发创新思维,立题新颖、观点正确。请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完整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安排情况表》
(2)慎重考虑毕业论文选题问题,学生开题后,不得再任意改动题目。如果因故必须修改毕业论文题目,请于4月10日之前提交指导教师亲笔签字同意的《上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变更表》至学院247室。中期检查后的题目应与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时保持一致。
(3)任意改动题目或推荐材料中有课题名称不一致的,将取消评选优秀论文资格。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配置。
毕业论文是对学年论文的延续,原来指导学年论文的教师继续指导该学生毕业论文,不再进行调整。
(1)每名教师最多指导4位学生,如若超出的话,请协调由其他教师来指导。
(2)如果指导教师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请协调由其他教师指导,并至学院247室备案。
3.毕业论文实施。
(1)过程实施,落实到位。毕业论文工作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包括开题、中期检查、成绩评定、查重、答辩等,应注重每一个工作环节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学生在毕业论文期间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完成高质量的论文。
(2)学生如未经历过“开题报告”、“初稿”及“修改”和“提交”工作,仅在最后答辩仓促提交论文,以致使教师无法指导、答辩委员会无时间准备者,论文一律不准参加答辩。
4. 毕业论文考核。
按照要求,合理评分。正确考量学生成绩,严把质量关,按照“上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每位学生的成绩评定和审核工作。
5.毕业论文查重检测。
学校自2020年起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全部查重制度,相关要求详见教务处网《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附件2。
6.校“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评选名额不超过本专业参加毕业论文学生人数的5%以内;毕业论文选题科学,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创造性,总成绩达到90分以上且文字重合率≤10%。任意改动题目或推荐材料中有课题名称不一致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二、毕业论文时间安排
参照上海大学2019-2020学年校历,具体安排如下:
1.论文起始阶段:从本通知发布开始,一检通过的学生着手毕业论文事宜:与指导教师沟通、商定论文题目、具体计划等基本事项。
2.开题报告和任务书阶段:2019年12月30日—2月21日(21日为最后截止日期,即冬季学期第8周),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论文提纲,撰写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查阅学生论文开题报告,下达任务书。学生2月28日(即冬季学期第9周)前将指导教师亲笔签字的开题报告、任务书交至学院247室,并将填写完整的《上海大学社会学院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安排表》、开题报告、任务书电子版发至各专业学生负责人邮箱:社会学蔡旻雯1007231042@qq.com,社会工作杨一凡1243158459@qq.com。学院汇总《课题安排表》,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检查任务书和开题报告。
3.论文展开阶段:调研、搜集资料,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论文写作。
4.论文初稿及中期检查阶段:2020年4月13日—17日(17日为最后截止日期,即春季学期第四周),完成论文初稿,学生将论文初稿上交指导教师,学生和指导教师分别填写论文中期检查表格。4月24日(即春季学期第五周)前将中期检查表交至学院247室。学院于春季学期第六周上交中期检查汇总表、中期总结及论文进展情况分析等。
5.论文修改阶段: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学生进行论文修改。
6.论文提交与指导教师评定阶段:2020年5月9日(即春季学期第7周)之前,学生将最后的论文定稿,交给指导教师,同时将论文定稿电子版发至发至各专业学生负责人邮箱:社会学蔡旻雯1007231042@qq.com,社会工作杨一凡1243158459@qq.com。
7.查重检测:2020年5月11日-15日(即春季学期第8周),学院组织对全体学生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其检测结果将作为指导教师成绩评定和答辩资格审查的参考依据。
8.提交成绩评定书:2020年5月22日(即春季学期第9周)之前,指导教师将学生成绩评定书交至学院247室或电子版发至zhenghongcai2000@126.com。
9.答辩:2020年6月2日(春季学期第11周周二)进行论文答辩。
三、关于开题报告、任务书
1.开题报告填写项:封面、课题名称、课题来源、课题背景及意义、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内容及目的、预计研究难点、创新点、以周为单位的进度计划、资料来源、指导教师意见、审批意见等。其中指导教师要有明确的教师意见及签名。
2.任务书填写项:封面、论文来源、意义及主要内容、目的要求、以周为单位的进度计划、主要参考文献、审批意见、学生意见、课题变动情况等。其中“学生意见”必须表明明确地表示接受任务的态度及签名,不能只有签名和“同意”等简单意见。
3.开题报告与任务书具体格式、填写要求详见教务处网《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附件1各类表格或学院毕业论文各类表格下载包。
四、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1.具体格式要求参照教务处网《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或学院毕业论文各类表格下载包。
2.摘要与关键词:300字左右中文摘要,0.15万印刷符号左右英文摘要;3-5个关键词。
3.论文需要“附录”部分。附录一般包括,不宜放在正文、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如调查问卷、访谈资料等等。
4.参考文献以“作者姓名,书名[类型标识],版次(第1版略),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起-讫页码”,或者“作者姓名,文题[类型标识],刊名,出版日期,卷(期),起-讫页码”,或者“作者姓名,文章名,网址,日期(网上资料类)”为顺序。
5.论文的“正文”应该分出层次,按照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的层次性安排。
6.毕业论文字数不得少于2万字。
7.毕业论文使用学校统一的毕业论文专用纸打印。
五、相关职责
(一)院系职责:
1.制定答辩程序和纪律方面的规定。
2.聘请毕业论文评阅教师。
3.审定学生答辩资格。
4.指导答辩小组的工作,协调答辩中的有关问题。
5.审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和评语。毕业论文成绩包括指导教师评分(30%)、评阅人评分(30%)、答辩小组评分(40%),以上三个评分均以100分制记分,然后按比例折算成五级十一等记分的总成绩。综合平衡和调整各档成绩,同一专业成绩优秀率不超过15%。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报学院批准后统一公布、提交。
6.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评选人数比例控制在5%以内(不得超额),优秀论文的成绩一定要达到90分以上,并进行查重检测;任意改动题目的、推荐材料中有课题名称不一致的或文字重合率大于>10%,将取消评选资格。
(二)指导教师职责:
1.帮助学生选题,制定指导计划。
2.下达任务,提出毕业论文要求,审定学生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
3.采取多种方式(包括网络方式)指导、考核、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度和质量。对毕业论文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指导、检查、记录,提出改进措施。
4.学生在各阶段(没有进行过开题报告、不提交论文初稿、不对论文修改者)不与指导教师联系,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
5.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成绩评定,写评语,总结指导教师意见。指导教师评分为85分以上的毕业论文,文字重合率应≤10%。
6.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三)学生职责:
1.毕业论文开始前,所有考试获得学分总数达到要求。
2. 选好毕业课题,做好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3.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严格按照论文安排进行,按照学校论文要求的格式写作。
4.不抄袭,积极与指导教师联系。
5.与毕业论文有关的资料应记在论文记录薄上。
6.在论文准备与写作期间,按时完成学校、学院、社会学系、社会工作系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求。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1: 上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各类表格
附件2:
关于实施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查重的办法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学校决定自2019年起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全部查重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各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流程、标准与处理
1、抽查范围:采取全覆盖查重形式。
2、时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学院组织进行检查,其检测结果将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参考依据。
3、检查要求:
(1)抽检文字重合率小于30%,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抽检文字重合率在30%—50%之间的,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修改毕业设计(论文),经复检后抽检文字重合率小于30%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经修改后文字重合率仍≥30%,需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3)抽检文字重合率>50%,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需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三、校级优秀论文
各学院推荐参加年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论文需全部进行检测且文字重合率≤10%。
详细检测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8年12月19日

上一条:社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

下一条:上海大学社会学院2019-2020学年冬季学期校内自习辅导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