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23年度邓伟志育才奖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3-11-20  沈东   浏览次数:   返回

邓伟志先生,著名社会学家,曾任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民进中央副主席,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邓伟志先生长期在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工作,在社会学教学、研究方面成绩卓著,在培养学生方面硕果累累。为鼓励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有所成、报效祖国的莘莘学子以及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特创设“邓伟志育才奖”。

一、参评对象

1.邓伟志育才奖的奖励对象为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优秀教师。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3.邓伟志育才奖名额分配重点向党团学生骨干、全面发展的同学倾斜,其评审规则、评审程序、评审要求与上海大学学业优秀奖学金一致,且学院内特殊类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

4.申请师生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不具备本年度邓伟志育才奖参评资格: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而受到纪律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在校期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因私出国、疾病等原因未在校学习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延期毕业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个人品德优良,勤奋学习,刻苦工作,群众基础较高;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在专业研究领域发表论文或有突出表现;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6.参评学生的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均须及格;

7.参评教师需诚实守信、团结合作、为人师表。

三、奖励标准

奖学金名称

对象

发放标准

人数

邓伟志育才奖

本科生

3000元/年

3人(新生1人)

研究生

3000元/年

3人

优秀教师

3000元/年

1人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11月20日至11月24日,申请人填写《邓伟志育才奖申请审批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单份)递交社会学院老师(社会学院大楼131室),电子版将附件1、附件2以及获奖证书打包,命名为“邓伟志育才奖+学号+姓名”发送至邮箱sspsshu@163.com


2.202311旬,社会学院邓伟志育才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202311旬,公示邓伟志育才奖获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社会学院 老师  021-66137113


附件1:2023年度“邓伟志育才奖”评选申报表

附件2:2023年度“邓伟志育才奖”汇总表




       邓伟志育才奖评审委员会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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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23年度邓伟志育才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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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志先生,著名社会学家,曾任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民进中央副主席,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邓伟志先生长期在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工作,在社会学教学、研究方面成绩卓著,在培养学生方面硕果累累。为鼓励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有所成、报效祖国的莘莘学子以及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特创设“邓伟志育才奖”。

一、参评对象

1.邓伟志育才奖的奖励对象为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优秀教师。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3.邓伟志育才奖名额分配重点向党团学生骨干、全面发展的同学倾斜,其评审规则、评审程序、评审要求与上海大学学业优秀奖学金一致,且学院内特殊类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

4.申请师生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不具备本年度邓伟志育才奖参评资格: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而受到纪律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在校期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因私出国、疾病等原因未在校学习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延期毕业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个人品德优良,勤奋学习,刻苦工作,群众基础较高;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在专业研究领域发表论文或有突出表现;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6.参评学生的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均须及格;

7.参评教师需诚实守信、团结合作、为人师表。

三、奖励标准

奖学金名称

对象

发放标准

人数

邓伟志育才奖

本科生

3000元/年

3人(新生1人)

研究生

3000元/年

3人

优秀教师

3000元/年

1人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11月20日至11月24日,申请人填写《邓伟志育才奖申请审批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单份)递交社会学院老师(社会学院大楼131室),电子版将附件1、附件2以及获奖证书打包,命名为“邓伟志育才奖+学号+姓名”发送至邮箱sspsshu@163.com


2.202311旬,社会学院邓伟志育才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202311旬,公示邓伟志育才奖获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社会学院 老师  021-66137113


附件1:2023年度“邓伟志育才奖”评选申报表

附件2:2023年度“邓伟志育才奖”汇总表




       邓伟志育才奖评审委员会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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