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硕博连读预备生申请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9-09-05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附件一),现面向2018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预备生的申请与推荐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读2018级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身心健康;

3、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4、现就读硕士学科、专业与申请就读的博士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5、有三位相关专家的推荐信;其中一位专家必须是硕士阶段的导师,另两位专家应具有专业高级职称;

6、必须符合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资料:

1. 上海大学硕博连读预备生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二份。

2. 三位专家的推荐信(其中一位专家必须是硕士阶段的导师)。

3. 研究生平时成绩单,一份。

4、其余学院要求的佐证资料。

四、审核推荐

请各学院于2019年9月 30日前确定硕博连读预备生最终名单,并经公示后提交上海大学硕博连读预备生申请表(附件二)、《上海大学硕博连读预备生推荐汇总表》(附件三)。汇总表须excel表格形式,其电子版发送到pygl@oa.shu.edu.cn,打印版加盖公章后递送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其余佐证材料学院留存。

五、其他

硕博连读预备生只有通过资格认定后方能正式确认为硕博连读研究生身份。资格认定应在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的冬季学期完成(截止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份)。通过资格认定的硕博连读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博士报到手续后正式转为博士生。未能通过资格认定者,取消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继续按硕士研究生培养。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

2019年9月4日

附件:

三、2018级硕博连读预备生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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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硕博连读预备生申请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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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附件一),现面向2018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预备生的申请与推荐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读2018级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身心健康;

3、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4、现就读硕士学科、专业与申请就读的博士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5、有三位相关专家的推荐信;其中一位专家必须是硕士阶段的导师,另两位专家应具有专业高级职称;

6、必须符合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资料:

1. 上海大学硕博连读预备生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二份。

2. 三位专家的推荐信(其中一位专家必须是硕士阶段的导师)。

3. 研究生平时成绩单,一份。

4、其余学院要求的佐证资料。

四、审核推荐

请各学院于2019年9月 30日前确定硕博连读预备生最终名单,并经公示后提交上海大学硕博连读预备生申请表(附件二)、《上海大学硕博连读预备生推荐汇总表》(附件三)。汇总表须excel表格形式,其电子版发送到pygl@oa.shu.edu.cn,打印版加盖公章后递送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其余佐证材料学院留存。

五、其他

硕博连读预备生只有通过资格认定后方能正式确认为硕博连读研究生身份。资格认定应在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的冬季学期完成(截止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份)。通过资格认定的硕博连读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博士报到手续后正式转为博士生。未能通过资格认定者,取消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继续按硕士研究生培养。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

2019年9月4日

附件:

三、2018级硕博连读预备生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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