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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赴虹口新家园事务所商谈合作事宜

创建时间:  2012-12-08  樊杰   浏览次数:   返回

12月5日,上海大学社会学院一行赴虹口区公益性社会组织“新家园建设与合作事务所”调研商谈,并就相关合作事宜进行了洽谈。虹口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孔敏副局长、欧蓓莉科长、“新家园”所长周励力、项目负责人郁伯孝等接待了社会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陈然、副院长耿敬、专业教师金桥等组成的访问团。

在前期社会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陈然与虹口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沟通的基础上,“新家园”所长周励力、项目负责人郁伯孝详细介绍了“新家园”项目的创立过程以及目前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挑战,希望从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导入专业资源和专家指导对此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健康稳步发展谋略规划蓝图。社会学院副院长耿敬对“新家园”的创新做法表示赞赏,也希望双方能深入合作和交流。社会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陈然就建立学生实习基地做了相关交流,专业教师就社区建设及后续合作协议签署事宜提了几点看法。

此次访问也是近期社会学院加强与校外企事业单位交流的重点访问项目,社会学院也将继续拓展校内外联动培养学生的空间,为学生发展和学科建设注入新的资源。(社会学院)

新家园建设与合作事务所简介

2011年11月,“新家园建设与合作事务所”(简称“新家园”)由虹口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培育成立。作为一个公益性社会组织,“新家园”采取市场化运作、契约式管理,以公共利益为准则,依托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为住宅小区提供专项性社会服务。“新家园”正在39个售后公房小区开展物业服务达标补贴工作,已完成16个居住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工作,为5个小区引入物业管理企业,协助街道化解了10多起小区综合管理方面的矛盾。作为一个新兴的社会组织,“新家园”以第三方身份介入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事务,改变了传统体制下街道、居委大包大揽的现象,优化了社区综合管理效能,促进了社会发育,激发了社会活力,体现了群众自我管理、服务、监督,创新了社会建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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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上海大学社会学院一行赴虹口区公益性社会组织“新家园建设与合作事务所”调研商谈,并就相关合作事宜进行了洽谈。虹口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孔敏副局长、欧蓓莉科长、“新家园”所长周励力、项目负责人郁伯孝等接待了社会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陈然、副院长耿敬、专业教师金桥等组成的访问团。

在前期社会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陈然与虹口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沟通的基础上,“新家园”所长周励力、项目负责人郁伯孝详细介绍了“新家园”项目的创立过程以及目前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挑战,希望从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导入专业资源和专家指导对此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健康稳步发展谋略规划蓝图。社会学院副院长耿敬对“新家园”的创新做法表示赞赏,也希望双方能深入合作和交流。社会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陈然就建立学生实习基地做了相关交流,专业教师就社区建设及后续合作协议签署事宜提了几点看法。

此次访问也是近期社会学院加强与校外企事业单位交流的重点访问项目,社会学院也将继续拓展校内外联动培养学生的空间,为学生发展和学科建设注入新的资源。(社会学院)

新家园建设与合作事务所简介

2011年11月,“新家园建设与合作事务所”(简称“新家园”)由虹口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培育成立。作为一个公益性社会组织,“新家园”采取市场化运作、契约式管理,以公共利益为准则,依托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为住宅小区提供专项性社会服务。“新家园”正在39个售后公房小区开展物业服务达标补贴工作,已完成16个居住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工作,为5个小区引入物业管理企业,协助街道化解了10多起小区综合管理方面的矛盾。作为一个新兴的社会组织,“新家园”以第三方身份介入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事务,改变了传统体制下街道、居委大包大揽的现象,优化了社区综合管理效能,促进了社会发育,激发了社会活力,体现了群众自我管理、服务、监督,创新了社会建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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