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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社会学院(包括上海研究院社会学专业)研究生优生优干评选细则和通知

创建时间:  2018-11-12     浏览次数:   返回


社会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
为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学生集体,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的活动通知》,结合研究生实际情况,根基研究生团工委分配给学院研究生(包括上海研究院社会学专业)的名额和评选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8年7月之前在上海大学全日制就读的社会学院研究生(包含上海研究院硕士、博士)和研究生班集体。(即16级、17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18级新生、已毕业研究生、延长学籍研究生、在职研究生不参与评选),历年获得上海大学优秀学生或学生干部的不在评选范围内。
二、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的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等相关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状态。学习成绩良好,无学位课低于75分。在17-18学年中有任意一学期社区行为等第为C等(含C等)以下者,则该生不能评为校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院(系、中心)的各项活动,在研究生工作党委、研究生工作团委、研究生联合会以及学院研究生党团学组织、社区或全校性社团担任主要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学习成绩良好。在14-15学年中有任意一学期社区行为等第为C等(含C等)以下者,则该生不能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集体的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评选范围包括学生班级、生活园区楼宇等集体,学生社团不在评选范围。
具体评比标准请参见《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
三、名额分配及评审要求
1、研究生工作团委分配给社会学院的名额为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2名、上海大学优秀学生15名。
2、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同学经支部申报,然后由所在党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审核自评表、然后由研究生党总支组织答辩,最终由评委评选产生并经公示无异议拟报研工团委。
3、申报者可以同时申报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但不能同时兼得。
4、所有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均须参加学院评优答辩,因重病住院不能出席(附医院住院证明)参加重要的学术会议或学术竞赛或重要志愿者活动(附相关证明)和不可抗力(例如已购买飞机票返校但飞机晚点类似原因)不能到场的,视情况进行视频答辩,因私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5、答辩委员会由学院党政领导、专业教师代表、研究生党总支委员(参与答辩者回避)、负责研究生工作相关老师组成。
6、优秀集体由各集体自荐,研究生党总支最终确认推荐一个班级至研工团委,最终由研工团委组织答辩产生,优秀集体材料要求1000字之内。

四、评选要求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进行自评打分,于2018月11月20日12点前将自评表打印版及个人介绍(200字)左右打印版交给各党支部书记,并将电子稿发至所在支部书记的邮箱,过期做自动弃权处理。
2、各研究生党支部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由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班长组成评议小组,根据申报人自评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自评表。
3、各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要于2018年月11月14日20点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同学评比事宜。必须在11月22日12点前组织审核,将申报者的情况通报给支部所有同学,对自评表无异议后,各支部将申报者的相关资料电子版(包括申报表、个人事迹1000字材料和200字个人介绍)打包,于11月22日16点前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赵斌宇的邮箱1370736380@qq.com。
4、各党支部书记务必于2015年11月22日20点前将所有拟申报的学生的申报材料、个人自评表和个人介绍文字版汇总收齐上交给研究生直属党支部副书记。
5、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初定于11月23日或11月26日其中半天举行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所有事情者做好答辩准备,答辩当场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6、学院官方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公示三天。
7、对于评选程序及相关疑问,可咨询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如对于评选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学院学院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卢小芳老师和回胜男老师。
五、时间节点
11月11日—11月14日 通知下发给每位学生
11月15日—11月22日 在学生自主报名, 支部扩大会审核材料,报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11月23日—11月26日 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组织答辩评审。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研究生党总支书记和研究生专兼职委员、学院研究生教学院长、教学秘书、专业教师代表和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11月27日—11月29日 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三天。
11月30日 递交材料给研工团委

六、工作要求
1、评选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自主申报,支部审核材料,研究生党总支评选,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名单必须经院系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三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院系、单位应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本次评选工作,并制定实际操作的评选细则。
七、材料上报
1、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上交申请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表格只能一页,不可随意调整,事迹材料可以附页)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可包含思想、学习、工作、社区表现、社会实践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
3、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上交电子版表格和事迹材料合并成一个文件,文件名:学号+姓名,eg:16720000某某.doc。








中共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总支委员会
201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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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
为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学生集体,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的活动通知》,结合研究生实际情况,根基研究生团工委分配给学院研究生(包括上海研究院社会学专业)的名额和评选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8年7月之前在上海大学全日制就读的社会学院研究生(包含上海研究院硕士、博士)和研究生班集体。(即16级、17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18级新生、已毕业研究生、延长学籍研究生、在职研究生不参与评选),历年获得上海大学优秀学生或学生干部的不在评选范围内。
二、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的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等相关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状态。学习成绩良好,无学位课低于75分。在17-18学年中有任意一学期社区行为等第为C等(含C等)以下者,则该生不能评为校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院(系、中心)的各项活动,在研究生工作党委、研究生工作团委、研究生联合会以及学院研究生党团学组织、社区或全校性社团担任主要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学习成绩良好。在14-15学年中有任意一学期社区行为等第为C等(含C等)以下者,则该生不能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集体的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评选范围包括学生班级、生活园区楼宇等集体,学生社团不在评选范围。
具体评比标准请参见《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
三、名额分配及评审要求
1、研究生工作团委分配给社会学院的名额为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2名、上海大学优秀学生15名。
2、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同学经支部申报,然后由所在党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审核自评表、然后由研究生党总支组织答辩,最终由评委评选产生并经公示无异议拟报研工团委。
3、申报者可以同时申报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但不能同时兼得。
4、所有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均须参加学院评优答辩,因重病住院不能出席(附医院住院证明)参加重要的学术会议或学术竞赛或重要志愿者活动(附相关证明)和不可抗力(例如已购买飞机票返校但飞机晚点类似原因)不能到场的,视情况进行视频答辩,因私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5、答辩委员会由学院党政领导、专业教师代表、研究生党总支委员(参与答辩者回避)、负责研究生工作相关老师组成。
6、优秀集体由各集体自荐,研究生党总支最终确认推荐一个班级至研工团委,最终由研工团委组织答辩产生,优秀集体材料要求1000字之内。

四、评选要求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自评表》进行自评打分,于2018月11月20日12点前将自评表打印版及个人介绍(200字)左右打印版交给各党支部书记,并将电子稿发至所在支部书记的邮箱,过期做自动弃权处理。
2、各研究生党支部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由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班长组成评议小组,根据申报人自评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自评表。
3、各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要于2018年月11月14日20点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同学评比事宜。必须在11月22日12点前组织审核,将申报者的情况通报给支部所有同学,对自评表无异议后,各支部将申报者的相关资料电子版(包括申报表、个人事迹1000字材料和200字个人介绍)打包,于11月22日16点前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赵斌宇的邮箱1370736380@qq.com。
4、各党支部书记务必于2015年11月22日20点前将所有拟申报的学生的申报材料、个人自评表和个人介绍文字版汇总收齐上交给研究生直属党支部副书记。
5、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初定于11月23日或11月26日其中半天举行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所有事情者做好答辩准备,答辩当场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6、学院官方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公示三天。
7、对于评选程序及相关疑问,可咨询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如对于评选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学院学院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卢小芳老师和回胜男老师。
五、时间节点
11月11日—11月14日 通知下发给每位学生
11月15日—11月22日 在学生自主报名, 支部扩大会审核材料,报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11月23日—11月26日 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组织答辩评审。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研究生党总支书记和研究生专兼职委员、学院研究生教学院长、教学秘书、专业教师代表和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11月27日—11月29日 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三天。
11月30日 递交材料给研工团委

六、工作要求
1、评选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自主申报,支部审核材料,研究生党总支评选,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名单必须经院系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三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院系、单位应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本次评选工作,并制定实际操作的评选细则。
七、材料上报
1、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上交申请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表格只能一页,不可随意调整,事迹材料可以附页)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可包含思想、学习、工作、社区表现、社会实践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
3、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上交电子版表格和事迹材料合并成一个文件,文件名:学号+姓名,eg:16720000某某.doc。








中共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总支委员会
201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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