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者,应予以退学处理。截至目前,我院有1位博士研究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学校规定,现对以下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同学拟做退学处理,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1月13日-11月26日。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院021—66134142反映。公告期满后,将名单上报学校做退学处理。
社会学院
2018年11月12日
附:做退学处理名单(博士生1人)
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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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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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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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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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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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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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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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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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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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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