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动态 - 正文

学术通讯:东方讲坛暨法律社会学系列讲座三之朱国华—金融危机、行业协会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创建时间:  2009-04-28  樊杰   浏览次数:   返回

2009年4月21日(周二)下午14:00—16:45,东方讲坛暨法律社会学系列讲座之三:朱国华教授《金融危机、行业协会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上海大学新校区D213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上海大学人类学博士生导师张佩国教授主持,校内外学者及我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同学参与讨论。

朱国华教授的讲座包括九个部分:1、美国和中国金融危机:本质与差异;2、行业协会定义、功能及法规背景;3、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领域发挥作用分析;4、美国知识产权联盟的案例分析;5、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案例分析;6、上海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案例与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案例透析;7、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之缺失;8、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战略之强化;9、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战略。朱教授从中国加入WTO,经济一体化,思维范式变迁,金融危机并未见底,前景不明朗等背景出发,思考美国次贷危机,何以导致全球金融危机?其本质是什么?解救良方是什么?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还是辩证施治?他判断经济危机不仅仅依靠经济方式解决,还有社会化的解决方案。认为法律社会学有助于从本质上驾驭这一社会现象。接着,他从行业协会入手,追溯了威尼斯、日本、意大利、美国等国家行业协会的历史、功能与法制建设,同时分析了中国行业协会的法律依据及现实境遇,探讨行业协会在中国应有的地位和制度空间。对此,他具体剖析了美国知识产权联盟、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上海生物医药行业协会等案例。认为行业协会具有自己的优势,既有行政权威的优势,也有社会组织的优势,扮演着天然桥梁与管道作用,发挥良好的协调与纠偏功能,促进知识产权自主创新,强化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最后,与会同学提问,朱教授以强烈的学术情怀和责任心,理论联系实际地给予回答。

张佩国教授精彩点评,认为朱教授从法学专家的角度阐述上述问题,其实对社会学与人类学来说,行业协会在中国转型中也是很重要的一笔,公共领域孕育的发展以及市场转型,行业协会的发展空间是一个决定性因素,这个可以再深入思考。从法律社会学角度来说,仅仅有社会学的知识,如果没有法学技术,我们对有关社会现象的认识还是肤浅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朱教授所呈现的报告,也是符合法律社会学内在体系要求的。

讲座在自由、民主、严肃、认真的学术氛围中结束,朱教授和张教授也欣然在“东方讲坛”前合影留念,让珍贵的照片诉说往日的同窗友谊、现实的思想共鸣和未来的学术激情。


上一条: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举行首批特聘研究员聘任仪式

下一条:学术通讯:法律社会学系列讲座之(二)——《国有“神仙法”,民有“鬼画符”》和《林权纠纷及其调解》

首页 - 学术动态 - 正文

学术通讯:东方讲坛暨法律社会学系列讲座三之朱国华—金融危机、行业协会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创建时间:  2009-04-28  樊杰   浏览次数:   返回

2009年4月21日(周二)下午14:00—16:45,东方讲坛暨法律社会学系列讲座之三:朱国华教授《金融危机、行业协会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上海大学新校区D213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上海大学人类学博士生导师张佩国教授主持,校内外学者及我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同学参与讨论。

朱国华教授的讲座包括九个部分:1、美国和中国金融危机:本质与差异;2、行业协会定义、功能及法规背景;3、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领域发挥作用分析;4、美国知识产权联盟的案例分析;5、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案例分析;6、上海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案例与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案例透析;7、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之缺失;8、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战略之强化;9、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战略。朱教授从中国加入WTO,经济一体化,思维范式变迁,金融危机并未见底,前景不明朗等背景出发,思考美国次贷危机,何以导致全球金融危机?其本质是什么?解救良方是什么?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还是辩证施治?他判断经济危机不仅仅依靠经济方式解决,还有社会化的解决方案。认为法律社会学有助于从本质上驾驭这一社会现象。接着,他从行业协会入手,追溯了威尼斯、日本、意大利、美国等国家行业协会的历史、功能与法制建设,同时分析了中国行业协会的法律依据及现实境遇,探讨行业协会在中国应有的地位和制度空间。对此,他具体剖析了美国知识产权联盟、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上海生物医药行业协会等案例。认为行业协会具有自己的优势,既有行政权威的优势,也有社会组织的优势,扮演着天然桥梁与管道作用,发挥良好的协调与纠偏功能,促进知识产权自主创新,强化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最后,与会同学提问,朱教授以强烈的学术情怀和责任心,理论联系实际地给予回答。

张佩国教授精彩点评,认为朱教授从法学专家的角度阐述上述问题,其实对社会学与人类学来说,行业协会在中国转型中也是很重要的一笔,公共领域孕育的发展以及市场转型,行业协会的发展空间是一个决定性因素,这个可以再深入思考。从法律社会学角度来说,仅仅有社会学的知识,如果没有法学技术,我们对有关社会现象的认识还是肤浅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朱教授所呈现的报告,也是符合法律社会学内在体系要求的。

讲座在自由、民主、严肃、认真的学术氛围中结束,朱教授和张教授也欣然在“东方讲坛”前合影留念,让珍贵的照片诉说往日的同窗友谊、现实的思想共鸣和未来的学术激情。


上一条: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举行首批特聘研究员聘任仪式

下一条:学术通讯:法律社会学系列讲座之(二)——《国有“神仙法”,民有“鬼画符”》和《林权纠纷及其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