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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类学专题讲座:《胡维平:村庄治理与家族制度》

创建时间:  2008-04-17  樊杰   浏览次数:   返回

2008年4月15日上午9点,安徽省绩溪县上庄镇宅坦村委会主任胡维平先生,在上海大学A602学术报告厅为文学院硕、博士研究生作了一场题为“村庄治理与家族制度”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律人类学博士生导师张佩国教授主持。

胡先生首先介绍宅坦村的概貌、家族制度的变迁问题,认为在村民选举和村庄治理中宗族存在隐形的强势现象;其次以现身说法对村庄治理中的党政关系、村民自治的法律逻辑及其动力源、宗法观念与家庭纠纷的处理机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宪政实践及其不足等,进行鲜活的案例分析,认为“财权独立”是村民自治的内源性因素;最后从比较的视角,就新农村建设提出独到的见解,认为新农村不是豪宅的积聚,而是无形财富的文化积淀。

会议期间,胡先生还就讲座内容,例如林权纠纷解决机制、村规民约与国家法的互动问题等,以朴实、睿智、幽默的语言与师生们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大家感到受益匪浅。

讲座结束之际,张佩国教授代表师生向胡先生的精彩演讲表示感谢,并希望双方建立长期的学术合作。

会后,大家一致认为本次讲座生动、具体,体现了学术思辨与田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达到了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的目标,同时也是学术活动模式的尝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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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类学专题讲座:《胡维平:村庄治理与家族制度》

创建时间:  2008-04-17  樊杰   浏览次数:   返回

2008年4月15日上午9点,安徽省绩溪县上庄镇宅坦村委会主任胡维平先生,在上海大学A602学术报告厅为文学院硕、博士研究生作了一场题为“村庄治理与家族制度”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律人类学博士生导师张佩国教授主持。

胡先生首先介绍宅坦村的概貌、家族制度的变迁问题,认为在村民选举和村庄治理中宗族存在隐形的强势现象;其次以现身说法对村庄治理中的党政关系、村民自治的法律逻辑及其动力源、宗法观念与家庭纠纷的处理机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宪政实践及其不足等,进行鲜活的案例分析,认为“财权独立”是村民自治的内源性因素;最后从比较的视角,就新农村建设提出独到的见解,认为新农村不是豪宅的积聚,而是无形财富的文化积淀。

会议期间,胡先生还就讲座内容,例如林权纠纷解决机制、村规民约与国家法的互动问题等,以朴实、睿智、幽默的语言与师生们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大家感到受益匪浅。

讲座结束之际,张佩国教授代表师生向胡先生的精彩演讲表示感谢,并希望双方建立长期的学术合作。

会后,大家一致认为本次讲座生动、具体,体现了学术思辨与田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达到了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的目标,同时也是学术活动模式的尝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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