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8日(周三)下午13:00-15:00,费孝通学术论坛第9期,刘春燕老师在上海大学社会学E-研究院举行《乡村社区反对钨矿开采的绿色行动》学术报告。巫达教授主持报告,仇立平教授、陈志勤教授评议,王扬博士候选人担任刘春燕老师的研究生评议人。上海大学硕士生和博士生参与讨论。
巫教授简要介绍刘老师的情况并宣布报告包括演讲、评议、提问三个环节,随后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进入主题。刘老师的演讲包括六个部分:绿色行动、知识背景、中国绿色案例、乡村社区的分化、谁该为采钨的环境后果买单、乡村社区的绿色运动、结语。首先,报告人对绿色行动进行回顾和梳理。其次,报告人对“环境公正”的知识背景进行分析。再次,报告人以中国绿色案例谈论乡村社区的分化问题。复次,报告人基于上述分析延伸了自己的问题意识——谁该为采钨的环境后果买单?第五,报告人描述了乡村社区的绿色行动过程。最后,报告人认为乡村经济发展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她认为无论是集体化时期,还是私有化时期,对环境的破坏都很严重。但是,以机械化和效率著称的私有化时代,对环境破坏的程度却在加深。集体化时代虽然也有环境破坏,却没有出现环境行动。乡村环境运动的出现,是伴随着乡村经济的市场化改制,伴随着村庄的贫富分化产生的。乡村环境运动以争取“共同发展权”为主题。
仇立平教授认为,刘老师关于乡村社区反对钨矿开采的绿色行动做了很详细的调查,资料也比较丰富,题目也有它的特殊意义,但是存在如何对话及和谁对话的问题。他发现本文主题不是一个环境污染、采取对策的问题,而是绿色运动的主题,所以这个绿色运动是集体意义上的绿色运动还是观念上的绿色运动?建议加强绿色运动的互动研究。陈志勤教授认为,仇老师点评很有启发,绿色运动可以深化。她觉得中国的绿色运动是追求利益的,介于印度与美国之间的利益分配,“共同发展权”用词上可以商榷。她介绍日本的“被害构造论”、“生活环境论”以及“受益圈与受苦圈”理论,希望对深化刘老师基于中国环境运动经验提出“共同发展权”概念有所启发;研究生评议人王扬从诉讼领域问题化技术的视角,认为绿色行动的整个权利发展过程中,实际上由采矿权技术化为环境权,再由环境权技术化为生存权,最后由生存权技术化为发展权,并且感受到“共同发展”背后实际上是“共同生存”,认为“共同生存”更能体现事件中“生存伦理”。他比较了“海涯村”矿权案例,发现绿色行动的问题化技术目的体现为村民“共同生存权”问题,并且认为采矿权引发的绿色行动是人权运动的乡村化。主持人巫达教授则独辟蹊径,从费孝通的公私观念探讨环境问题,究竟什么是公,什么是私,引发的环境生活细节。
随后,刘老师对各位评议人的问题逐一进行回应,形成了良好的学术对话。随后,张军、孙莉莉和郑庆杰等博士候选人提出了有趣的问题,刘老师也给予耐心细致的回答。
报告结束之际,巫达教授肯定了讲座的意义。最后,由巫达教授向王扬博士候选人颁发费孝通学术论坛“优秀研究生评议人”证书。本次报告在热烈掌声中结束,学术“库拉”继续在美丽的上海大学传递着。